剑川:聚力担当实干 攻坚克难 稳步推进民政事业向上向好 |大理民政这5年
文摘
2025-01-26 10:10
云南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大理州民政局在“大理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专题报道,立足当下实际,深入回顾梳理过去五年的奋进历程,系统总结大理民政工作的成效,汲取过往经验,凝聚奋进力量,精准锚定发展方向,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书写更为精彩的民生答卷。
近年来,剑川县民政局以提升和优化民生福祉为核心目标,以“清廉剑川”建设为切入点,不断规范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举措、改进工作作风,优供给、夯基础、筑屏障、保民生,大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织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全网”,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兜牢“一弱”蹚出“暖心路”。按照困难程度分层、救助内容分类、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以困难群众为中心,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作用,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救助标准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4500元/人/年提高到6400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从640元/人/月提高到735元/人/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相应提高,基本生活标准从832元/人/月提高到956元/人/月,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根据供养方式以及自理能力分档,有效缓解了特困人员的生活困难。对象认定精准规范。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复核排查,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及时调整救助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救助资源真正惠及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截至2024年12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751户10787人,城市低保对象200户237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43人。资金保障落实有力。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社会救助资金足额筹集和按时发放。五年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19亿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63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352万元。
呵护“一小”托起“童年梦”。一是着力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关爱保护网络建设。在8个乡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统筹开展未成年人救助、医疗、康复、教育、保护工作。93个行政村(社区)挂牌“儿童之家”,完成金华镇新仁村等13个村“儿童之家”标准化建设,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之家”打造成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志愿者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服务平台和前沿阵地。二是强化儿童保障体系。2024年,联合县关工委开展脊柱足部异常预防矫治公益活动,为全县12—16岁5486名青少年开展脊柱足部异常免费筛查和矫治服务。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部门力量,开展爱心慰问、关爱走访等“六一”儿童节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重家教,传家风”家庭主题教育、“检校共建、法治成长”法制宣传进校园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动态信息管理。利用线上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线下实地走访调查、社会救助热线等形式进行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
关爱“一乞”筑牢“文明堤”。一是严格落实24小时救助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五年来,累计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308人66.65万元,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建立多部门巡查机制,向社会公布救助倡议,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全、高效、及时,并对返乡受助人员第一时间开展综合评估,推进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三是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多措并举拓宽“寻亲”渠道,为寻亲服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老有所依,养老服务体系普惠有效。老年人福利补贴保障到位。严格实施月审核、审批和发放制度,做到人员信息、发放资金精准。加强与人社、银行等部门沟通对接,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至老人本人卡上。2020年至2024年全县发放高龄津贴1328.56万元,累计惠及高龄老人238510人次。加强与城乡低保救助信息比对,做到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人员不重不漏,2023年4月至2024年全县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38.18万元,累计惠及老人7636人次。
老年人关爱服务不断深入。完成符合且有意愿实施改造的失能、部分失能老人706人次625床的评估认定、实施621户居家适老化改造、配送447户智能设施设备、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156人次、组织家庭养老护理知识和技能集中传授415人次、打造剑川县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有效解决老年人“如厕难、洗浴难、容易滑倒、行走不便”等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环境。通过举行9·5中华慈善日“关爱剑川县一老一小”线上募捐活动,全县募集善款14581.55元,为特殊困难老年人93名发放关爱包93份;对其中独居、残疾等高龄老年人19名委托专业社工开展了2次情感陪伴服务,传递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关心关爱。五年间,累计发放高龄老年人“敬老节”慰问金45.02万元,惠及高龄老年人累计2175人次。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敬老节”各类服务活动93场次。
“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稳步推进。制定印发《剑川县贯彻落实“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乡镇和县级各相关部门重点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服务和安全保护措施,用好用活用足政府救助、教育资助、社会帮助、法治维护等保障政策,确保精准帮扶,从体制机制上形成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共同发力的“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工作格局。
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县级特困供养养老机构1个、县社会福利中心1个、农村敬老院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个、日间照料中心7个、互助养老服务站2个,农村幸福院14个、老年活动室等其他各类老年活动场所88个、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3个,提供养老床位约475张;建成老年幸福食堂2家,投入运营1家(东门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整合并挂牌投入使用“幸福小院”51个;实施剑川县沙溪镇中心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剑川县中心敬老院、剑川县马登片区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等项目,投入资金约220万元;完成金华镇和弥沙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金华镇南门社区和甸南镇龙门村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实施室内装修,投入资金485万元;规划申报建设剑川县老年养护中心、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个,规划设计床位260张,概算总投资5779万元。
通过集中宣传和走访入户等形式,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2020年至2024年,集中宣传40场次、入户宣传1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增强了老年人防范诈骗意识和提升防范能力,切实筑牢养老诈骗“防护网”。
逝有所安,殡葬改革制度不断深化。坚持把殡仪馆、公墓建设作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稳步推进剑川县第二批火化区殡葬改革工作,不断营造厚养礼葬、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
姻有所获,婚俗改革文化深入人心。一是婚姻登记中心按照依法、合规、便民、利民的要求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完成婚姻登记6559对。二是开展集体颁证2次,正在建设公园式婚姻登记点,预计2025年2月可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温馨、浪漫的登记环境。三是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鼓励和推广传统婚礼,抵制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界有所限,区划地名工作科学规范。开展行政区域类数据专项复核,完成地名信息数据库村(社区)93条地名信息核对。积极推进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1个古镇名、1个古城名、1个古街名的申报;推进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完成“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地名信息采集上图148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建立地名专家库。积极邀请了解地名工作政策法规和熟悉剑川县历史地名文化的专家,成立地名专家库。建立本级地名命名采词库,提升小区、名胜古迹、公园、广场、道路等命名体系科学化水平。完善机制,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创建活动。完成与洱源县、鹤庆县、兰坪县、云龙县、玉龙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巡查管护。
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加强对全县86个社会团体、109个民办非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共进。
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有力有效。为降低精神疾病复发率、致残率,减轻家庭照料患者的负担,促进患者精神康复回归社会,县民政局积极争取资金,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剑川康诺精神病医院建立了“剑川县西门社区云康爱心驿站”,2021-2023年为金华镇、甸南镇内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136人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695人次。利用沙溪镇中心卫生院现有资源,委托大理州第四人民医院(州民政精神病医院)挂牌“剑川县沙溪云康爱心驿站”,为沙溪镇内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47人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目前,已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5次,服务10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