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羊肉赚180元,被罚10万,对于底层的人,动辄就要如此重罚吗?
2023年11月21日,盐城市大丰区农民像往常一样在摊位上卖着羊肉,只是没想到居然会遭受10万元的罚单。
原来,这天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其摊位上发现摆放的1条羊胴体和6个羊头等未经检疫验讫盖印章。
见此,摊主陈广芳也承认家中冰箱里还有3条羊胴体,并带领执法人员到家中办理了扣押手续。
而这一查处扣押,2024年1月18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给陈广芳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即拟对陈广芳售卖一只羊和6个羊头并获利180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拟没收尚未售出的6只羊头和4只羊(包括家中查获的羊胴体),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130180元。
而且还被没收了剩下的羊胴体和羊头。
其实陈广芳是一个具有20年贩卖羊肉从业经验的个体工商户,对于未经检疫的肉类是否可以贩卖是完全知情的,那么为何明知道后果,陈广芳还要如此做呢?
原来被查出未检疫的羊肉其实是村民顾某患病急需用钱,拜托陈广芳屠宰贩卖,并且庭上陈广芳也出示了顾某有村委盖章的《情况说明》,家中老人患病生活困难,并保证不再犯错误,可是一审结果仍然没有改变。
陈广芳就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记者采访了解到,涉案六只羊系大丰区新团镇长安村村民顾德兰所养,顾德兰在该案处罚期间已经病故。在一份请求执法机关从轻处理陈广芳的手写说明中,顾德兰弟弟顾德奎写道:“因哥哥生病,得了癌症晚期,请我帮他把几只羊处理掉,费用看病,我就帮他找到了卖羊的,人家不肯,后再三请人家帮忙把羊处理掉了,那(哪)知道被工商部门查处了,说是违法,我也对不起人家。”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按照这个来说,陈广芳被罚的金额,没有问题。
可是查阅《江苏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相关条款,其中第八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规定了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五款情节,包括: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对陈广芳做出处罚的人,知道这些条例吗?如果不知道,这样的人,怎么作为执法者呢?
如果知道,仍执意如此,那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底层老百姓错了,也没必要一棒子打死吧。
相比于那些医院代孕,动辄百十万赚的,是大海里的一滴咸水罢了。但对于那种该罚款,重罚款的,却仅仅罚款5万元。
加油站造假,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让车主花三百块只能买到200块的油,但最终罚款只有2000元。即便媒体都看不下去,也无可奈何。
12月23日,重庆云阳县一家临街商铺门口,几名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正在清理店铺玻璃门上的“打折清仓小广告”,女店主则在一旁情绪激动的指责城管:那是我贴门上的东西,你们喊任何人来说这违规了没?
视频的发布者描述称为了接待贵宾,星期天都不准摆,还把我贴里面的广告给我撕了,其他都可以摆,就针对我们这几家门市不准摆,广告都不准贴。
真是不知道到底什么样的贵宾,让城管这么大动干戈,如果可能,是不是就要净街了,老百姓活着都不容易了,不能帮助他们,也别骚扰,吸他们血了。
吸血,尤以吸草根之血者,十恶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