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道路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除非你是什么紧急公务。
近日一博主驾驶车辆在陕西汉中的高速公路上,在行驶到一处服务区时,突然有人用锥桶将高速公路上的两条路全部拦上,指引车辆行驶到服务区接受检查!
随后,他的车在服务区被交警拦下,交警告知他因为在高速路上有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须现场接受处罚。
这个博主对于自己超速的行为,没有异议,只是表示自己可以在交管12123上自行处理,该扣分扣分,该缴罚款缴罚款。
不过他对交警在高速上拦截车辆进行执法的行为存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他认为,交警查处超速并非执行紧急公务,而是涉嫌滥用职权,且耽误车辆通行时间。
对此,有一名交警给出的回答竟然是,他们是怕有人在高速上超速以后,下高速后有别人代替接受处罚,才直接过来高速上查超速的!
可是这能是他们违反道路法的理由吗?
12日该博主在发布的最新视频中提到,事发后他未在12123APP查到自己上述的超速违法记录,“到底是流动(测速拍到)的,还是电子眼拍到的(超速),还没弄清楚。”他致电当地12345市民热线反映此事,官方回复他正在走程序。
事情曝光后,有媒体记者联系到当地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的回复简直就是太亮眼了,他表示:此事发生后相关部门也正在处理,但是这属于是内部的事,不会对外进行公布!
而关于该博主指出交警涉嫌滥用职权及网友提到的涉嫌“趋利执法”,记者采访了汉中高速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称不便接受采访,汉中支队等部门,均为对这个问题给予回应。
处理不公开?
答案很显然,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反正是他们自己调查自己。哪怕最后否掉这种说法,直接说临时工干的也不是不行,摩擦网民智商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干了。
据长江云新闻报道,12月3日,贵州贵阳,3个卖煤的商贩来到了清镇市新店镇的村子挨家挨户的推销煤炭,冬季到来,有不少村民都花钱购买,王大爷也表示要购买3000斤的煤炭,3名煤贩子将煤给送到了老人家里。
但是肉眼看过去这堆煤没有3000斤,于是特意的给煤称重,竟然发现少了2430斤煤。
也就是说3000斤的媒到手不到600斤,这让王老汉如遭雷击,这可是自己一年攒下来的养老金,就这么被骗走了?怎么能甘心,于是就选择了报警和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希望能够追回自己的损失,经过调查得知商贩户籍所在地位于息烽县,新店镇市监局建议老人去息峰县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处理。
真是不明白到底为何会这样,农民卖个芹菜都能被罚十来万,农民买点柴油自用被罚三万,在高速上超速直接在高速上就拦截要现场处罚,而老人被骗2430斤媒,竟然不语受理,让对方去隔壁县投诉……
农民拉柴油、卖菜,仿佛危害极大;而农民被骗2430斤媒,仿佛不值一提。
繁花背后虚风现,强者脚下轻鞭转。
农田泪汗寸寸伐,宫阙高楼笑语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