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引起森林火灾的都被抓了!韶关综合应急救援队发出提醒!

文摘   2024-11-10 11:43   广东  

进入秋冬季节,

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

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增加,

烧杂草、烧蚁窝、野外烧烤、

烧纸钱、野外吸烟……

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以下是

7起引发森林火灾获刑的典型案例,

请提高警惕,别以身试法。

↓↓↓


案例一

野外燃放爆竹失火被判刑

2024年4月2日,宁夏隆德县城关镇某村村民柴某及家族9人相约上坟祭祖,上完坟准备下山时,柴某在坟前燃放一个“二踢脚”,未将明火完全熄灭便离去,从而引发火灾。隆德县公安局立案查处,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5.26公顷,涉嫌构成失火罪。最终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案例二

烧蚁窝致森林火灾被判刑

2024年3月24日,贵州荔波县卢某平到山上采蕨菜时,因踩到蚂蚁窝,导致蚂蚁爬到其脚上,一气之下用打火机点燃蚂蚁窝边上的枯草和干柴,因天干风大,火势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47.37公顷,森林火灾损失总额为1416953.95 元。卢某平以失火罪被荔波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责令其于 2025 年3月30 日前完成补植复绿,保证补种树木成活率达到 85% 以上。

案例三

为泄私愤放火烧山被判刑
2024年3月22日13时左右,王某某因对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的工作不满,认为其个人权益未得到满足,情绪逐渐升级,在醉酒状态下,采用打火机及烟蒂点燃山林杂草。经调查,火情产生4个起火点,过火面积估计约298平方米,且与起火点相距约200米的地方为村民住宅及烤烟育苗基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

案例四

野外烤糍粑引发山火被判刑

2024年2月20日,张某某在贵州都匀市匀东镇附城村一组 “大槽头” 山上放羊,因腹中饥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准备烤糍粑吃,因突然刮起大风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经都匀市林业局现场勘查,被烧毁的乔木商品林有林地面积为268亩。3月26日,福泉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案例五

烧杂草引发山火被判刑

2024年2月20日,广西隆林天生桥镇祥播村那安上队 “安南立” 坡的岑某某在自家地用火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665.86公顷,折合9987.9亩。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案例六

野外吸烟引发火灾被判刑

2023年3月4日15时许,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湘河镇某村村民汪某某在防火期内,组织村民在花椒基地割杂草、栽树过程中,因吸烟不慎引发森林火情。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4.2公顷。2023年10月24日,商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汪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案例七

私设“电猫”狩猎野生动物引山火被判刑
2023年1月27日,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坪坎镇何某某、周某某在山沟内私设“电猫”狩猎野生动物。在猎捕时高压电线与地面植物接触引燃杂草,进而引发森林火情。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106公顷。2023年12月26日,凤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何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周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抽烟失火烧山

翁源2人被拘!


11月2日下午4时,
翁源县龙仙镇中心村
黄竹坪村小组铜锣洞发生山火。


当天,
周陂镇巫某、江某2名村民  
携带了香烟、打火机,
前往铜锣洞山上挖草药,
巫某在上山途中抽了支烟,
没有将烟头熄灭便继续上山,
约10分钟后燃起山火,
巫某返回打火未果后逃离现场。


参与了上山打火的队员介绍,
山火点是杂灌木丛,
林木下的腐殖质很厚,
这种山火很难扑灭。
山火点就在悬崖上,
山势很陡峭,最陡的地方超过了80度,
还时不时有落石,加上夜间作业,
队员们经历了异常艰苦的过程才把明火扑灭。
现场还调用了2架直升飞机洒水,
才彻底消除返火可能。
从发现山火到全面消除烟点,
前后用了20多个小时。


目前,
巫某、江某两名嫌疑人
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并处罚款500元。


森林特别防护期

全力以赴筑牢“防火墙”


森林防灭火工作

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和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

我市已经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全市各地各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全力以赴筑牢“防火墙”,

积极营造全民参与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芙蓉山、黄岗山、

回龙山、莲花山等区域

是我市生态环境的关键组成部分,

也是防火工作的重点区域,

在每年的森林特别防护期,

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

进一步加强四山巡护工作,

用好“人防+机防”等手段,

及时排查化解隐患,

编织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巡护网络,

全力保障重点区域森林资源安全。



在芙蓉山公园,

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的队员们

正分组进行巡逻,

他们配备了风力灭火机、

打火把等防火设备,

对容易起火的重点区域进行着重巡查。



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副中队长 梁家铭


我们巡山,主要是发现火情及时扑灭,清除有可能引发火源的危险源,因为现在天气秋高气爽,降水量特别少,一些不注意的行为很容易引发山火,所以我们不仅巡山,还要通过宣传,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



在上山路口、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场所,

队员们发放宣传单册,

对进山入林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加强源头管控,

确保火种不山上、火源不入林。

市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 谭习桃


韶关市的防火期为全年,但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未来,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将继续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密度,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火源管控力度和群众防火意识,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稳定。


市民需严格遵守

《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

和各地森林防火禁火令,

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野外私自生火将依法处罚!




记者:蒋林蕾 王兆坚

部分来源:应急管理部、韶关民声、广东林业

编辑:成敏
责编:王瑜
编审:黄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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