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是全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经济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今天邀您一起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快来一起学习吧!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常见手段
(一)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总结了非法集资的五种表现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总结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十二种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
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1.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2.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四种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三)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第二步:造势
第三步:吸金
第四步:跑路
(四)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概念,加大识别难度。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遇到以下情形请注意:
1、如果你投个5万元就买到了私募产品,那一定是遇到骗子了;
2、如果你接到一个陌生推销电话或者短信,或者看到宣传单,然后买的私募产品,那一定是骗子;
3、如果有人拉你免费旅游,然后在度假酒店开投资报告会,从此搭上了私募的幸福便车,那么你上当了!
养老行业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此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是高额返利无法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二是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是健康需求无法满足。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四是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非法集资的防范和挽损
(一)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三)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四)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五)不慎参与非法集资,固定证据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