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亲朋好友来相聚
推杯换盏后千万莫要把车驾
次日要驾车出行的
要警惕“隔夜酒”
因为睡醒不等于酒醒
仍有可能构成酒驾
1月1日10时许,百色市西林交警在八达镇那卡村路段对一辆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情慌张、眼神游离,在交流中吞吞吐吐、异常紧张,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值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郎某某称,前一天晚上在公司和朋友吃饭时,喝了啤酒,结束后又到酒馆继续喝啤酒。第二天起来,以为过了一晚上酒气散了就可以开车,不料还是酒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即使距离饮酒的时间较长,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仍然较多时,一样会影响驾驶安全。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
来源:百色交警
编辑:庞 静
初审:黄万斌
终审:卓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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