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拟对马某某交通肇事案、张某甲危险驾驶案、张某乙危险驾驶案、蒋某某伪证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15时
昭阳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1.社会公众可以于2024年6月11日11时前向本院申请现场旁听,联系电话0870-2234341。
2.旁听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进入旁听会场,并在指定位置或者区域参加旁听。
3.参加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昭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6日
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编辑:朱莲婷
监制:鄢显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