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德宏州外出务工返乡和留守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省州市委书记基层治理座谈会议精神以及州委基层治理工作会议部署,推动稳就业助力全州基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围绕外出务工、返乡和留守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以促进就业增收为工作主线,通过提高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升职业技能、建设返乡创业平台,搭建融信服平台扩大创业融资渠道,挖掘沿边产业园区就业岗位,培育劳务品牌,发展乡村产业等政策措施以及实施重点群体关爱服务行动,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一)加大就业宣传力度,扩大组织化转移率。“进村入户”开展转移就业政策宣传,讲清就业形势,摸清就业意愿;建立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机制,积极创新招聘方式,精准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加大组织化输出,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劳务经纪人和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有组织转移就业。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和用工企业对接,建立完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工作机制。做好稳岗工作,开展外出务工人员送服务、送政策、帮维权活动。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圆满完成年度劳动力转移就业各项指标。(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提升。深入实施“技能云南”行动计划,提高农民工技能培训比例,对有培训意愿的重点群体实现“应培尽培”。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开展定向输出订单、订制培训。采取“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方式,大力培训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林草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三)盘活就业帮扶车间,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全面摸清帮扶车间运行情况,盘活帮扶车间资产,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发挥帮扶车间防返贫、保就业、促增收功能。因地制宜建立特色帮扶车间,利用茶叶、鲜食玉米、坚果等热区重点产业建立更多帮扶车间,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劳动密集型纺织、电子元件加工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积极与产业园区各企业对接联动合作,实现就业帮扶车间总量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四)加大用工平台建设,推进就近就地就业。强化劳务用工平台建设,每个县市建成1个以上的标准化零工市场,加快建成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在全州范围内推广以乡镇、村为单位的劳务合作社,完善劳动关系对接协调机制,促进更多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增收。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等就业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稳定保持护林员、农村公路管护员、高标准农田管护员、河道管理员、村庄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体量规模。(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林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五)建立返乡创业平台,支持返乡创业发展。围绕省级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依托现有沿边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盘活闲置厂房和农民合作社等资源,建立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以“七彩云南 创业福地”品牌为引领,打造一批“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鼓励引导返乡农村劳动力中有能力、有一技之长的“小能人”返乡入乡创业。深入推广融信服平台建设,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更多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学技术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六)打造提升劳务品牌,稳定吸纳就业规模。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技能化开发、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工作思路,出台州级劳务品牌认定办法,着力打造具有县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金字招牌”。按照“一县一品”思路,重点围绕芒市遮放贡米工、盈江坚果工、陇川过手米线工、瑞丽翡翠工、梁河特色小吃工等方向培育打造劳务品牌;结合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劳务品牌非遗工坊、劳务品牌文化体验馆,塑造德宏劳务品牌特色文化。采取县域间定向输出、企业直接吸纳等方式,稳定劳务品牌吸纳就业人员规模。(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1.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统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关爱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活动,让“一老一小”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监护、帮扶、关怀、慰问,加大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经济纠纷的排查,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化解、调处,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实时掌握民情动态,确保群众急事难事有人知有人管。农民工返乡时,要及时上门关怀慰问,介绍乡情家情,温暖人心。(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主动会同民政、农业农村、教育体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开展留守家庭关爱行动。积极推广梁河县芒东镇里掌村经验做法,巩固好“组织联建、党员结对、定期走访”制度,大力弘扬“爱家、亲友、尊老、护幼”美德,倡导“夫妻一起外出务工”模式,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形式,以“主题党日+”、“爱心妈妈”等方式定期开展探访关爱服务,让留守人员安心、外出务工人员放心。(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3.州民政局要对辖区内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全面摸底排查,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卡”原则建档立卡。要积极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加强对留守老人和子女的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依法履行对“一老一小”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困难老人和困境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引导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州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势,通过开展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等及时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每年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健康体检1次,并根据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类管理。对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肺结核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季度随访1次。每半年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教育咨询、认知和情感健康、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5.州司法局要将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家庭人员列入普法重点群体,通过召开农民工返乡座谈会、“院坝会”,利用民族节日、农村赶集日等活动,大力开展送法、普法、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政策宣讲等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法治意识。积极指导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留守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6.州教育体育局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加大留守儿童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力度,确保全部应返尽返。开展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加大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的力度。推动建立学校教师、志愿者等与学业困难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帮助留守儿童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7.团州委要持续深化“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大力实施“童心港湾”、红领巾学堂项目,精准提供亲情陪伴、情感关怀等关爱服务,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儿童生活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8.州妇联要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积极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深入开展“爱心妈妈”关爱服务活动,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根据儿童需求提供生活帮助、精神抚慰等,当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守护人筑梦人,打造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品牌。(责任单位: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原则上不再制定配套性文件。州直有关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细化措施办法,把本领域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注重挖掘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来源 / 德宏政务
栏目责任编辑 / 韩珊 李焕湘
栏目总编辑 /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