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商洛微帮"免费关注
安全出行,文明守礼
为有效遏制因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棚)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近期商州交警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棚)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商州交警综合研判分析,科学用警,利用早晚高峰执勤时间,在市区重点路段集中开展巡查管控,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私自加装遮阳伞、雨棚的违法行为。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教育一起”,并通过现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方式,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出了良好的整治氛围,起到了很好的带动效果。
此次行动,共拆除非机动车、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棚行为40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200余次。通过对交通违法人员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重拳整治与温情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非法安装遮阳伞棚带来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下一步,商州交警将进一步科学调配警力,以高频次、高强度、全覆盖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整治成效。
加装遮阳伞(棚)的危害
危害一:降低灵活性,不利于避险
加装遮阳伞后,车辆原有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受制于支架,转向时易产生死角,转向时操作不慎容易摔倒。同时风阻系数相应增大,车辆稳定性变差,导致控制难度增大,影响车辆驾驶性能。
危害二:增加阻力,容易重心不稳
尤其在大风天气,在风力的作用下,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危害三:视线受阻,增加伤亡几率
遮阳伞多采用安装支架撑起,支架安装位置为车辆前方两侧,支架的位置不仅影响驾驶人前方视线,也影响车辆反光镜观察效果,形成安全隐患。
危害四:发生剐蹭,造成致命伤害
由于体积变大,车身宽度增加,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坚硬的金属支架可能会碰撞或穿刺驾驶人的头部、面部、胸部等关键部位,容易造成二次致命伤害。
相关法律法规
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非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信息来源:商州交警(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