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零陵区富家桥镇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培训班上的演讲:崇尚乡贤文化,助力乡村治理努力构建和谐文明乡风

文化   2024-10-31 19:17   湖南  


【编者按语】

乡贤文化是一个地域的精神标记,是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是探寻文化血脉、张扬固有传统文化的精神原动力。吕定禄先生的演讲从乡贤文化历史背景到“新乡贤”的文化特征,理论联系实际,对倡导新时期的乡风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现特编发此稿,供大家参考。

崇尚乡贤文化,助力乡村治理

努力构建和谐文明乡风

——在零陵区富家桥镇村(社区)干部、

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培训班上的演讲

永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吕定禄

(2024年9月29日)

受仁和书记邀请,让我在富家桥镇2024年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培训上做个主题发言,我诚惶诚恐,不敢造次应允,于是翻厢倒柜找资料,挖空心思想观点,搜肠刮肚编句子,并结合自己平时的学习和积累,在这里做个“崇尚乡贤文化,助力乡村治理努力构建和谐文明乡风”的主题发言,不当之处,还望仁和书记及在座的各位批评指正。

一、关于乡贤文化的传承和作用

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乡贤文化是扎根于中国家乡的母土文化。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都被称为“乡贤”,由此而形成了乡贤文化。

唐朝《史通杂述》记载:“郡书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明朝,朱元璋第16子朱曾撰《宁夏志》列举“乡贤”人物,开始建乡贤祠。凡进入乡贤祠的人既要有“惠政”,又要体现地方民众的意志;清代,不但建有乡贤祠,还把乡贤列入当地志书。“乡贤”是中国各地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人。

重构传统乡村文化,需要一批有奉献精神的乡贤。从乡村走出去的精英,或致仕,或求学,或经商,而回乡的乡贤,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治理。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可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温暖故土,对凝聚人心、促进和谐、重构乡村传统文化大有裨益。

乡贤文化是凝聚中国海内外人士的文化纽带。乡贤文化是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标记,是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是探寻文化血脉、张扬固有文化传统的精神原动力。

乡村是中华文明的根。五千年中华文化,基本载体就是乡村,承载着所有炎黄子孙美丽乡愁。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上,讲究自下而上、乡贤带动;经济上,是自然合理,自给自足;生活方式上,讲究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文化传统上,讲究和谐共生、和合共生、自内而外。自治、自生、自然、自律,构成了中国传统乡村的特点。

农耕文明时代,中国乡村以自然为中心,是低效循环且平衡的一种状态;工业文明时代,中国乡村以物质为中心,是规模经济形式,是一种充满竞争、高效却失衡的状态;生态文明时代,中国乡村以文化为中心,是城乡再次融为一体,满足个性化需求,高效且又平衡的状态。

生态文明社会的到来,预示着乡村崛起的机会,以文化为中心的生态文明是乡村崛起的最大背景。

1、关于乡贤文化的历史背景。

“乡贤”在《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乡贤,他们或以吏治清明,或以道德品行而闻名。“乡贤”是封建农耕文化的一种产物,乡贤指民间基层本土、本乡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

中国古代社会乡贤的地位是通过取得功名、学品和官职而获得的。传统时代的身份等级制度是赋予他们拥有独特地位的制度性基础。科举制度下,乡土绅士的身分具有双重性质,即“士”,读书求功名者;“仕”,为官或准备为官者。士为“四民之首”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绅士是整个封建官僚或国家机器的社会基础。科举制度以其具有外显标志和社会文化内容的“功名”身份,把社会力量的绅士同政治力量的官僚紧密结合在一起。

乡贤作为一个居于乡村领袖地位和享有特权的社会集团,在维系正常社会秩序的官、绅、民三种力量中,使自身所扮演的角色更为重要也更为多样。

关于乡贤们在乡土社区从事的地方社会活动。概括起来,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地方学务:乡贤大都是科举制度的受益者和热心支持者。乡村社区兴办学务,修建各种社学、义学、族学甚至私塾,基本上都由乡绅们掌控;

地方公产:属于乡村社区的公共财产、经济事业,通常官府并不直接参与管理,大多“以其事委诸绅士”。由此,乡贤们“垄断了一县公产的经济命脉”。地方的社仓、义仓以及族产、学产等公共财产,一向委诸乡绅们管理;

地方公务:作为乡村社会中坚势力,乡贤们也是地方各项公共事务的主持和掌控力量,举凡道路修筑、桥梁构建、学宫营造,甚至寺庙修缮,即使是跨县区的大型水利工程,虽然由官员出面协调,“但是无论这些工程由官或由绅指导,在执行中总是绅士承担主要负担”。乡贤们是政府在地方社会上的代理人,所谓“地方公事,官不能离贤士而有为”。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乡贤始终是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的主导力量。

乡贤并不像官员那样拥有钦命的权力,却拥有基层社会赋予的“天然”权威。各级官府是封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地方官代表皇权宰治属民,各地兴革大事或地方公务本是官府应尽职责,却反而由“贤士把持政务”。在传统时代的社会结构中,在官、绅、民三种社会力量中,乡贤阶层是官与民之间发生联系的中介:“惟地方之事,官不得绅协助,则劝戒徒劳,绅不得官提倡,则愚迷弗信。”

乡贤是相对独立于官吏体系之外的非正式权力。地方官可以任免和指使区长(镇长)、村长,却不能直接行使权力于乡绅。地方上这些有名望的乡绅在很大程度上是制约官权在乡土社会行使的力量;县官到任后首先要去拜访乡贤,以便与他们建立融洽的关系,获得他们的认可和支持。官府在征收赋税或执行其它公务时,也必须征得他们同意才能付诸实施。而当官府权力与乡土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就会通过自己的社会网络和资源以各种方式施加压力,以保障乡土社会利益。

乡贤并不像官员那样拥有钦命的权力,却拥有基层社会赋予的“天然”权威。在实际生活中,权力拥有者和行使者常常发生分离,皇权并不能直接深入到乡村社区。一个属于朝廷命官的知县,要顺利地完成属下的各项公务,重要的依靠力量就是乡贤。

面对幅员广阔而又相互隔绝的中国乡村社会,只有借助于乡贤阶层这一社会文化权威力量,中国国家的统治才能延伸到乡土社会底层。虽然“士贤在政府机构中没有官职”,但“县长必须考虑士贤的意见”。这种对社区政治的影响力是任何村长或一般区长都不可能具备的。作为乡土社会一个重要的社会文化权威阶层,地方官必须与乡贤合作,这是“知县们在当地得以顺利履任的一个极为主要的因素”。

乡贤阶层是享有教育和文化特权的社会集团,居于维系封建社会文明的中心位置:以社会文化权威而不是以法定权力资格参与传统时代政权的运作,乡贤阶层便集教化、治安、司法、田赋、税收、礼仪诸功能于一身,成为地方权力的实际代表。

在以“士农工商”简单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农耕社会里,技术知识及其进步是微不足道的。社会秩序的维系和延续依赖于“伦理知识”。因此,无论社会怎样动荡变乱,无论王朝如何起落兴废,维系封建社会文明的纲常伦理中心却不曾变更。然而,居于这个社会文明中心位置的却恰恰是乡贤阶层。

在中国传统农耕社会里,乡贤阶层是唯一享有教育和文化特权的社会集团。“其绅士居乡者,必当维持风化,其耆老望重者,亦当感劝闾阎,果能家喻户晓,礼让风行,自然百事吉祥,年丰人寿矣。” 如何使一个幅员广大而又彼此隔绝的传统社会在统一的儒学教化下,获得“整合”,使基层社会及百姓不致“离轨”,是任何一个封建王朝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清王朝在乡村社会中,每半月一次“宣讲由十六条政治——道德准则组成的‘圣谕’的目的,是向百姓灌输官方思想”。然而,这一带有“宗教”形式却毫无宗教内容或宗教情感的活动仅仅依靠地方官却根本无法实行。乡贤们事实上承担着宣讲圣谕的职责。“十六条圣谕”以“重人伦”、“重农桑”、“端士习”、“厚风俗”为主旨,成为农耕时代浸透着浓郁的东方伦理道德色彩的行为规范。它的内容是一个古老民族文化在那个生存方式中的基本需求:“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弥盗贼,解仇愤以重身命。”反复向村民百姓宣讲这一规范的是乡贤。他们拥有文化,拥有知识,成为农耕时代一个文明得以延续发展、社会秩序得以稳定的重要角色。

2、关于“新乡贤”的文化特征

“新乡贤”,即中国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

新乡贤群体已经在中国人文、社会、科技界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取得了非凡业绩。新乡贤群体发挥了沟通农业公民和政府、协助政府治理的重要职能。新乡贤身上,散发出一种活生生的文化道德力量。

关于新乡贤的文化特征。新乡贤文化是扎根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它以乡愁为基因、以乡情为纽带、 以乡贤为楷模、以乡村为空间,以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村民安居乐业为目标的一种文化形态。

新乡贤文化既具有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特征,又呈现出自己相对独立性的一面,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人本性、亲善性和现实性的独特特征,是教化乡里、涵育乡风文明的重要精神力量。 

新乡贤文化是乡贤主体所拥有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和风俗习惯的复合体,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等特点。

3、关于新乡贤的作用。

新乡贤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农业生产力发展。“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弘扬乡贤文化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带动农村精神风貌的改变,促进中国农业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乡贤回归,能够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帮助中国农业公民解读“三农”政策,让从事农业的公民了解中国农业新政策,帮助从事农业的公民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带领农业公民走上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是带动农村精神风貌的改变。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性格局”。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并自觉遵守支持这一格局运行的相关礼法和习俗,整个乡村运行和谐有序。然而,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和城乡一体化的逐步推进,中国农村物质文明在不断丰盈的同时却导致了乡村精神文明的畸形发展,原有的乡村和谐正在不断地消失。乡村教育凋敝,礼俗秩序崩塌。而乡贤回归和乡贤文化的发展有助于扭转这种局面。乡贤文化根植乡土、贴近性强,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乡贤文化作为一种亲善性、人本性的先进文化,具有教化乡民,引导乡民,能够被乡民更好的认同并自觉内化的的价值作用。弘扬乡贤文化的耕读精神,引导农业公民努力学习科学文化,营造学习型乡村共同体;发挥乡贤文化的教化功能,引导农业公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自觉遵守相关礼法,重塑乡村的伦理共识;以优秀乡贤文化涵养乡村文化,最终实现培育文明乡风的目标。

三是促进农业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乡村农业乡民(农村乡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根本上取决于农业公民实际收入的增加,表现为农业公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得到不断的满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当中,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业人口向大城市转移,进城务工。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原有的资源承载能力出现负担,从而引起城市内部交通、住房、医疗、教育、就业资源分配等方面的紧张,各行各业竞争加剧。进城务工人员受户籍和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影响,在行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生存发展压力很大。即便在城市竞争中为争夺生产生活资源被挤压的气喘吁吁,他们也不愿返回乡村,因为返乡便意味着无能。而没有离开故土的农村乡民尽管在中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下收入有所增加,但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差距还很大。乡村劳动力、土地等资源廉价,再加上中国国家大力弘扬乡贤文化政策的号召,回村有经济头脑的乡贤凭借自身的知识、管理经验、资本在乡村投资建农业加工厂,在主观获得企业利润的同时,客观上还能吸引城市青壮年劳动力回流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在工厂务工的同时还可以兼顾土地耕作,保证农业增收,从而实现双份收入,生存压力减少。回村乐衷于乡村文化事业发展的贤达,依据本土文化底蕴,通过各种措施可以在乡村建图书馆,带动农业公民学习各种改进农业生产知识;在乡村建文化馆,定期播放村中各种好人好事,引导农村乡民崇德向善;在乡村建设文化广场,开展各种文艺汇演,满足乡民闲暇的的精神需求等等,从而真正地提高公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宽裕”的目标。

4、关于新乡贤的社会影响。

2015年和2016年,中国中央一号文件两次将“乡贤文化”列入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中,指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乡贤文化的精神底蕴不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有重要意义,而且就社会价值而言,也有利于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农村得以实现的必然要求,在中国农村精英大量涌向城市,乡村治理主体和手段呈现多元化的背景下,破解农村困局,最好的办法是利用“新乡贤”这一资源,因为“新乡贤”多有成就,又都怀有浓浓乡情,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可以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对凝聚人心、促进和谐、重构传统乡村文化大有裨益,在反哺乡村、助推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大有可为。乡贤回乡,能充分运用其在创业过程中的经验和智慧,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同时,凭借其在乡里、村里的威望,以自身的文化道德力量教化乡民、重塑乡风,实现基层管理的和谐发展。

二、关于乡村治理的主要内容、原则和“治理有效”的问题

乡村治,百姓安,天下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更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聚焦治理有效的目标,努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一方平安稳定,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乡村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如下几个方面。

农村环境整治。这涵盖了垃圾的治理、污水的治理、厕所的改造以及村容村貌的提升。

农村环境美化。具体表现为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同时推动农户改变不良习惯,提升整体环境。

农户门前管理。实施“门前三包”制度,即农户需负责自家门前的卫生、绿化和秩序,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乡村治理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农业农村的优先地位。无论是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还是公共服务上,都应给予优先考虑和保障。

2、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他们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3、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整体生态平衡。

4、深化改革创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激发农村的发展活力。

三、关于新乡贤文化视野下的乡风文明建设

乡村振兴战略是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而制定的国家战略,旨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农村社会风气的文明进步,包括农村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1、关于乡风文明的建设的主要内容。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乡村。

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乡风文明的建设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通过乡风文明的建设,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2、关于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新时代近10年来,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农村面貌明显改善,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当前“三农”工作有很多事情要做,这里只就“20字总要求”中的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目标谈点个人的认识和理解。

一是必须深刻认识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地位和意义。乡村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乡村是农民居住生活的地方,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环节。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方法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内容。乡村治理的好坏不仅决定着乡村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也体现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乡村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将乡村治理引入依法有效治理的正确轨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将这项工作列入监督范围,依法促进这项工作深入有序推进。

二是必须下力抓好村级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班长”。村级党组织是村级治理的核心,要选好党组织班子成员,尤其是要选好书记。书记除“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外,要勤政务实、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管理和驾驭能力。目前,有必要放宽选人视野,注意选用那些热爱家乡的成功企业家回村担任主职。

三是必须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这是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的基础和关键。用办企业的方法谋划发展,选准产业、做出特色,形成规模效益。特别要将发展集体经济提上重要位置。实践证明,如果村集体没有实力,为群众办实事、谋福利就没有条件,或有心无力。

四是建立健全法治、自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法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乡村治理要以法治为根本要求,以法律作为规范乡村所有主体行为的准绳。法治也是自治和德治的规范和保障。只有通过法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乡村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从而确保良好乡村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自治是村级治理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只有以自治为核心,才能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村民自治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和支持村民实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是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的最直接体现。让村民群众当家作主是乡村治理的本质和核心,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所决定的。

无论是德治还是法治,都需要通过自治来实现和推进。自治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按照程序制定乡规民约和各项管理办法,让乡村治理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伦理道德是引导社会风气和凝聚社会人心的不可替代力量,是乡村治理的灵魂。德治应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围绕主题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道德教育、模范引导、家风传承、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等途径和方法,培育文明乡风,不断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潜移默化,化风成俗,逐渐在村民中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以自治激发民主活力,以法治推进现代治理,以德治优化文明乡风,广大乡村才能既生机勃勃又秩序井然。

群众评价干部,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干部能不能出以公心、公平待人、公道办事。如果我们能够秉公处事,办事就会十分简单顺利,群众也服气;如果私心作祟、优亲厚友、公私不分,不仅办不好事情,群众也不会买你的账。有些事情虽然旁人看来不大,但是对某一户、某个农民来说,却是贴心连肉的大事。因此,我们处理任何事情,都必须公正、公道、公平,一视同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特别是在低保评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上,我们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处理问题时要一碗水端平,不优亲厚友,更不能嫌贫爱富帮着大个子摘矮子的桃,尤其不可以借着“亲戚”的力量搞宗族派性。

3、怎样搞好新乡贤视野下的乡风文明建设?

(1)牵住“牛鼻子”,把党建责任扛起来。村党支部必须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把理论武装作为增强党建责任意识的重要手段,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将集中学习作为村支部会议的前置环节,定期召开学习研讨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坚持把制度执行作为抓落实的关键,严格实行党建联系点和党建工作“月例会”制度,建立了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包村领导一线督促、党员干部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蹲点指导、现场督办、跟踪问效相结合的方式,抓点带面推动工作落实。

(2)筑牢“桥头堡”,把村级组织强起来。“给钱给物给照顾,不如给个好支部”。着眼于选能人、配强人,注重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将群众基础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的“能人”选进了村“两委”班子。实现了困难群众办事不出门,村民办事不出村。深入实施“五抓五治五强化”堡垒提升工程,积极为全乡群众提供致富信息、对接致富项目、培育增收产业、改造危旧住房、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增强了干部群众同心同力共促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3)打造“先锋队”,把攻坚力量聚起来。全面推行党员评议管理,扎实开展以“亮身份、明职责、做表率”为主题的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对农村党员户统一悬挂“共产党员户”标志牌,在每个村建立了党员示范岗,提醒每名党员时刻牢记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激发了广大党员的干事热情。

(4)找准“主攻点”,把富民产业兴起来。要积极引导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带头种植新品种、学习新技术,带动身边的群众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通过“清理清退、规范提升、组建设立”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鼓励村党支部成员领办创办或以参股形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附: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乡风文明倡仪书

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

乡风文明建设倡议书

(2024年9月29日)

移风易俗彰显社会进步、乡风民风淳美和谐家园。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在婚丧喜庆活动中跟风攀比之风日盛,随礼名目繁多泛滥,人情消费持续攀升,城乡居民不堪重负。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活动已成为广大城乡居民的迫切愿望。为传承勤劳节俭民族美德,弘扬文明健康时代新风,遏制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炫富斗富、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特向全镇广大村(居)民倡议:

一、婚事新办。树立正确婚恋观,坚决抑制索要“天价”彩礼。崇尚爱情,不比彩礼、不比排场、不比阔气,不搞隆重仪式,不设豪华宴席,不用豪华车队,减少餐桌和车轮浪费,提倡集体婚礼、旅游结婚、植纪念树等文明风尚。

二、丧事简办。百善孝为先,要传承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崇尚厚养薄葬,倡导火葬、生态葬,文明礼俗,简化丧葬程序,不沿街乱搭灵堂灵棚,不在公共场所吹打鼓乐和鸣放烟花爆竹,不在出殡沿线散纸钱,用环保、生态、洁净的方式悼念逝者。

三、祭扫雅办。倡导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摒弃陈规陋习,倡导集体追悼会、家庭追思会、设网上祭奠堂等祭奠方式,以献鲜花、植新树、网络放视频等方式寄托怀念之情。

四、节俭操办。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尚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节俭操办老人诞寿、新居乔迁、子女满月、升学等一切喜庆活动,注重文明内涵,合理规划消费标准(建议不设下限,上限为每次不超过200元)、办事规模(每次不超过10桌),倡导用发送微信、短信、邮件等形式表达贺意。

五、迷信拒办。弘扬科学精神,抵制驱鬼治病、求仙讨药、降妖驱邪等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扰乱社会秩序、骗钱害人、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信、不传、不参与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封建迷信活动,营造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

六、率先垂范。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严格执行党员操办婚丧事宜规定,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养成良好风尚,及时劝诫、制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行为,做移风易俗的引领者。

良好习惯需要我们自觉养成,社会文明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所有富家桥镇村(居)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文明节俭、艰苦朴素为荣,以大大办、奢侈浪费为耻,树立婚丧喜庆新风尚,彰显文明健康新理念,携手倡导文明、传播文明、践行文明,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富家桥做出新贡献!

倡仪发起人签名:

淡岩社区 茶叶湾村           阳河村

秧丘埠村 永富社区           荷叶塘村

福兴观村 将军滩村           张阿复村

栗山里村 大庙头村           永安村

渔池头村 高贤村             石角塘村

永荷村 富家桥村           船头村

晓里塘村 桃岭村             青山桥村

民族村 峦石山村           灵仙观村

高车头村 天神观村           木山底村

金山村 涧岩头村           仙神沟村

何家坪村 何仙姑村

吕定禄:1962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1981年开始创作并相继发表文学作品。主要作品是诗歌、歌词、散文、文论类。在《人民文学》、《人民日报》、《诗刊》、《星星诗刊》、《文学报》、《湖南文学》、《广西文学》、《诗歌报》、《南国诗报》等全国各地报刊发表诗歌作品500余首。获市、省以上文学创作奖16次。主要诗歌作品:《我想唱一支歌》入选《湖南省新时期10年优秀`文艺作品选•儿童文学卷》;《五月的石榴》入选《中国现代千家短诗萃》;《山村的小女孩》入选《当代青年新诗1000家》;《高山寺上的樟木树》入选《野草诗人三百吟》;《在海滩上》入选《全国文学社团作品选》等10多家选本。1989年加入湖南省作家协会、湖南省曲艺家协会、湖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近年来,致力于微信诗创作与传播,创作300余首,在报刊上发表200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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