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政策叠加!房地产一系列政策上新!

政务   2024-11-26 09:28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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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部门纷纷行动打出一套“组合拳”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金融政策篇)
一、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一)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合同约定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在合同期保持不变。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
(二)调整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
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三)统一调降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
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各商业银行将发布有关公告和批量调整细则,统一调降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并尽可能为借款人提供便利。
二、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三、保障房地产项目建成交付
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做好房地产项目融资,保障房屋建成交付,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
四、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
为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增强对金融机构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项进行调整优化。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五、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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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旭   责任编辑:李懋   监制:刘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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