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兴丽英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丽发〔2022〕8号)及各专项实施细则,现就2024年“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个人专项。兴丽高层次产业人才专项(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兴丽文旅人才专项(文化人才、旅游人才)、兴丽教育医疗人才专项(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兴丽名师名医专项更名)、兴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兴丽青年人才专项。
(二)团队专项。兴丽高层次创新团队专项。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下载《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2),根据《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应专项实施细则(附件1—附件11)要求进行填写,并将有关证明材料附后装订成册,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应县(区)有关部门审核后,提交市级专项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有关部门电子邮箱。
三、条件及规则
(一)各专项申报条件详见对应专项实施细则,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
2.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但在年龄、职称、学历方面达不到专项资格条件的特殊人才,由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经专项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免予形式审查,直接进入专项评审。
3.同等条件下,在“万名人才兴万村”“科技特派员”等人才服务基层工作中作用发挥突出的人才,给予优先考虑。
(二)申报规则按《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办理,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申报个人专项的,根据个人实际,在个人专项中择一申报,若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个人专项的,所有申报均视为无效申报。团队专项成员也可申报个人专项,同时入选个人专项的,可获得个人专项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或特殊生活补贴等,但不享受个人专项有关项目经费支持。
2.已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人才,不得申报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
3.坚持同一成果不重复申报原则,原入选“八个一百”人才工程的人才,需以新的成果或业绩贡献申报“兴丽英才支持计划”。
4.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近三年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5.《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兴丽教学名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兴丽名医专项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兴丽名师名医专项更名为兴丽教育医疗人才专项,教学名师更名为教育人才,名医更名为医疗卫生人才,相关条件和政策支持保持不变。
四、时间安排
2024年8月8日至9月8日开展申报工作。
五、各专项市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一)产业领军人才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5162329
地址:古城区香格里大道915号
电子邮箱:sfgwrsk@126.com
(二)科技创新人才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人才科
联系电话:5395897
地址:古城区金甲路下段13号
电子邮箱:ljskjjrck@163.com
(三)创业人才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669977
地址:古城区裕安路16号
电子邮箱:515340353@qq.com
(四)文化人才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3990230
地址: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
电子邮箱:ljswxcbgbk@163.com
(五)旅游人才
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5149968
地址:古城区雪山路438号
电子邮箱:13987044650@163.com
(六)教育人才
责任部门: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人才科
联系电话:5121089
地址:香格里大道南段1066号
电子邮箱:sjtjrsrck@163.com
(七)医疗卫生人才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5456735
地址:古城区玉福路16号
电子邮箱:ljwjwrsk@163.com
(八)乡村振兴人才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8889005
地址:古城区长水路268号
电子邮箱:ljsnyjrsk@163.com
(九)青年人才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5313283
地址:古城区福慧路寨后上段138号
电子邮箱:3150203467@qq.com
(十)高层次创新团队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人才科
联系电话:5395897
地址:古城区金甲路下段13号
电子邮箱:ljskjjrck@163.com
未尽事宜,由各专项市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专项市级主管部门可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印发通知细化要求。
附件:
1.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兴丽产业领军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3.兴丽科技创新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4.兴丽创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5.兴丽文化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6.兴丽旅游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7.兴丽教学名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8.兴丽名医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9.兴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10.兴丽青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11.兴丽高层次创新团队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12.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上述附件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中共丽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