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禁燃禁放!

民生   2025-01-27 12:05   江苏  


春节将至
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欢度佳节的同时
请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携手共建美丽兴化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

您好!

本市规划中心城区内(即规划S231省道改线段、S351省道、S333省道所围合范围,省道外侧5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大,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或者公职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单位。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市举报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电话:110。



禁放须知


本市规划中心城区内(即规划S231省道改线段、S351省道、S333省道所围合范围,省道外侧5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重要提醒:千垛美路(荡南路至S351省道段)属于禁放区,禁燃禁放。



烟花虽美丽,但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或存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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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兴化

编辑:朱   楠

审核:陈广新

签发:花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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