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近日,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着力构建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通知》要求,要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公开招聘、竞聘上岗须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竞聘上岗要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提高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工作业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等比重,降低年龄、工龄、取得资格年限等“资历分”,避免“论资排辈”“大锅饭”等不良用人导向。
《通知》强调,要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要分业分类研究订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聘用合同条款,切实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岗位聘用、待遇、考核、奖惩、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基础作用。聘用单位要定期梳理合同签订情况,确保“应签尽签”“应变尽变”“应解尽解”,彻底消除合同管理“死角”。
《通知》提出,要提升事业单位“放管服”工作水平。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双随机”评估工作常态化机制,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推广运用网上受理、预约办理等多种服务方式,提升人事管理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来源:济宁新闻网
原标题:济宁市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激发事业单位内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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