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广信区石人乡毛宅村委会套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用于违规开支问题。2021年至2023年,毛宅村委会通过虚增人工工资、农用车租赁费等方式,套取光伏扶贫项目收益、乡村振兴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日常保洁环境整治资金共计19万余元,用于账外违规开支。时任毛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林青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姜林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姜林青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2.弋阳县清湖乡敬老院原副院长吴长才违规挪用救助供养资金问题。2017年至2022年,吴长才在负责清湖乡敬老院工作期间,违规挪用救助供养资金为其本人及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发放慰问金等补助共计4160元,其中吴长才本人领取3100元。2024年2月,吴长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余干县三塘乡洪埠村支部委员李印才优亲厚友违规领取低保问题。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李印才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孙女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范围,违规领取最低生活补助共计13990元。2024年3月,李印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鄱阳县饶州街道杨梅桥村岑家村小组违规截留并套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用于违规吃喝问题。2018年,岑家村小组理事会成员(实际履行村小组相关职责)岑伍才、岑廷和、胡金贵三人将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43687元截留入村小组公账,并于2021年7月违规套取用于村小组聚餐、请客吃饭及消费高档烟酒。此外,岑伍才、岑廷和、胡金贵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岑伍才、岑廷和、胡金贵三人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5.婺源县思口镇前坦村委会套取民生项目资金用于违规开支问题。2021年10月,思口镇前坦村委会在实施2020年思口镇水毁设施恢复重建项目中,违规套取项目资金81400元用于支付村级工作用餐及烟酒费用,其中违规支付烟酒费用5772元。王恒祥作为时任前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王恒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3月,王恒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就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有碍群众观感,严重影响惠民富民政策实施,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站稳人民立场,认真投入到党纪学习教育当中,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下大气力纠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紧盯公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基层违规套取资金请客送礼搞“四风”和腐败等易发多发问题,推动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斩断违规吃喝送礼的资金链条。
来源:上饶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