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祖辉:“乡村组团式发展与品牌化经营”的十点认识

财富   2024-11-20 23:54   北京  
实践总是超越理论,上次我曾讲过“从村庄建设到村庄运营”,今天,实践已经出现从“村庄经营到组团经营”的跃升。接下来,我想就“乡村经营组团化与品牌化发展”谈些看法。
1、组团就是组合,要素的优化配置,形式有多种类型。主体组合、资源组合、管理组合、品牌组合、市场组合、技术组合、空间组合等,与今天的“乡村组团式发展与品牌化经营”的主体紧密相联。
2、从产业组织制度的角度讲,组团经营具有联盟、联合、联动、片区化等多种类型,某种意义上是一个组织制度的重组,是一种介于完全内化(如兼并)与外化(互为竞争)间的组织制度与管理模式的组合。
3、组团化是产业组织化和区域空间优化的重要特征,同时对于区域共用性品牌效用的发挥有重要意义,它一定是要驾驭更多的工作主体,参与到这个品牌效应建设上,这样品牌的规模效应就体现出来了。
4、乡村经营组团化发展能跳出乡村经营的村域局限,使乡村要素实现更高效率的配置,形成要素优化配置、集成创新等新质生产力,这是一种颠覆性的乡村发展的技术突破,可以促进乡村区域的经济和产业的更好发展,这是未来我们要花精力去做的事情。
5、对于乡村集体经济来说,乡村经营组团化发展能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推动乡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更快发展和乡村共富发展,这都是在组团化联动式发展中能够实现的。
6、乡村经营组团化发展为乡村品牌化发展,尤其有助于降低区域共用性品牌的协调成本,提高区域性共用品牌的综合效应和运行效率。
7、乡村经营组团化发展要重视组团(即组织)制度的创新和团体与个体利益机制(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创新,处理好控制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关系,处理好组团化和村集体经济制度稳定的关系,使乡村经营组团化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8、地方政府应支持乡村经营组团化发展,把它看成是创新探索,并在相关制度和政策突破上提供必要的支持。
9、乡村组团化发展对于破解乡村过于分散化,破解公共服务效率低下,促进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互促共进,以及县域城乡融合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某种意义上,乡村组团化发展超越了乡村经济本身。
10、最后,组团化发展靠什么统领或凝聚各方力量?一是靠共富目标,目标是总的指挥棒,这是理念、意愿;二是靠共用品牌,是让大家可以分享的效应,是一种重要的凝聚力;三是靠高效服务,而组团化以后,把服务体系做强,打破单个村庄的服务瓶颈,大家都受益人;四是靠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五是靠范围经济,就是规模经济下的多功能发展;六是靠制度安排,涉及到提高积极性,降低成本等具体问题;七是靠数字网络(技术),提升互联网的平台价值。

  来源:浙江省乡村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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