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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故事来自网络事件改编,文中均为化名,图片来自网络)
今日真实故事:女子参加同事婚宴捡到18万白金项链私存几天 ,看到同事悬赏5万寻找后才交给同事索要赏金,结果遭拒,遂把同事告上法庭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01
山东青岛女子林彩艺在参加同事的婚宴时,佩戴了一条18万的白金项链,结果竟然不小心弄丢了!
那天,同事的婚礼很隆重,原本就长得漂亮的林彩艺穿着时尚得体的衣服,打扮得光鲜亮丽,
尤其是脖子上佩戴的白金项链闪闪发光的,耀眼夺目,同事们都忍不住多看她两眼,纷纷夸赞。
林彩艺看到自己吸引了那么多眼球,有点忘乎所以,频频与同事们敬酒互动。觥筹交错,谈笑之间,婚礼渐渐到了尾声。
林彩艺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脖子上的项链,这一摸吓了一跳,脖子上的项链竟然不见了!
林彩艺赶紧四下寻找,还没走的同事也帮她一起寻找,但是怎么也找不到。
直到宾客们全部散场后,林彩艺也没有找回项链。
02
几天过去,到处寻找无果后,心急如焚的林彩艺,想到了悬赏寻物的办法。
她考虑到项链值18万,如果悬赏太低的话,可能没有人会上交,于是她打了5万元的寻物悬赏广告。
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广告发出去才两天,同事王丽云便主动联系她,说在停车场捡到了她的项链。
林才艺看到失而复得的贵重项链,激动不已,连声道谢,却对赏金的事只字不提。
王丽云提醒她5万赏金的事,林彩艺反而显得有点不高兴,她觉得同事之间捡到东西,怎么还要赏金?
她怀疑王丽云捡到项链后想占为己有,只是看到自己的悬赏后才拿出来。大家都是同事,就算要,也没理由要这么多,这原本就是我的东西。
林彩艺想到这里,便质问起王丽云来:“你是不是那天晚上就捡到了不还给我?如果不是我打这个悬赏广告,这条项链你还会还给我吗?”
真实情况确实如林彩艺所想。
在参加同事婚礼的那天晚上,王丽云没和林彩艺一桌,但她临走的时候,经过过道时,发现了掉在桌子底下的项链,就赶紧捡了起来。
当时她觉得这条项链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来是谁的。
直到在林彩艺的朋友圈看到悬赏寻物广告,她才知道这条项链是林彩艺的。
她担心立马交出去不好要赏钱,毕竟大家是同事,这条项链那么贵重,白白交出去也太吃亏了。
她犹豫再三,便决定过两天再交给林彩艺。
没想到林彩艺还是不讲信用,自己一分钱也得不到,别说5万。
王丽云越想越生气,觉得林彩艺出尔反尔太不道德了,很后悔把项链交出来。
林彩艺原本是打算给王丽云一点钱就算了,但王丽云显然看不起一点小钱。双方争执不下,不欢而散。
03
最后,没拿到赏金的王丽云把林彩艺告上法庭,要求林彩艺履行承诺,支付5万赏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丽云捡到项链属于不当得利,她明知道项链是同事林彩艺的,并没有第一时间归还,而是私存起来,存在恶意占有遗失物的情形,无法得到悬赏。
于是驳回王丽云的诉讼请求,但也不追究她的恶意占有行为。
至此,王丽云不但没得到赏金,还输了官司,坏了名声,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对于此事,网友们纷纷议论起来。
“捡到贵重东西还是不要私自占有,这样做是违法的。”
“做人还是不要贪心,不是自己的千万不要,但像林才艺那样言而无信也不可取,为了找回失物假悬赏。”
“希望大家提倡拾金不昧,希望失主也能感谢这些帮助你的好人。”
结语: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 贪心过头终是空。
故事中的王丽云明知道捡到同事的贵重项链,却欲占为己有,后面交出项链也是因为想得到悬赏。最后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而林彩艺为了拿回项链,不惜虚假悬赏,言而无信,也让人嗤之以鼻。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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