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睡醒≠酒醒 警惕隔夜酒
政务
2024-10-24 18:04
青海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郊大队依托“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在辖区开展整治行动,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对过往车辆检查力度不松懈,切实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案例:2024年10月23日10时许,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郊大队执勤民警在盐桥北路执勤时对一辆号牌为青HN7***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车内有酒气,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为55mg/100m1,驾驶人马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驾驶员称其当日早上并没有喝酒,而是在头天晚上到凌晨喝的酒,喝完之后就回家睡觉了,早晨醒来感觉已经酒醒了,便开车准备去上班。途中遇到民警检查时,他认为自己都睡了一晚上了,不存在酒驾问题,没想到会因为“隔夜酒”,让自己成了酒驾。 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涉酒驾驶,重点不在于当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是驾驶人身体内所含有的酒精含量,也就是酒精含量数值是否达20mg/100ml及以上。也就是说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格尔木公安交警提示: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对酒精的代谢能力也不同,各位驾驶人饮酒后应充分休息、待体内酒精完全代谢后再驾车上路。希望大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触碰酒驾的“高压线”,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供 稿:北郊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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