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驾驶员朋友们:“隔夜酒”不容大意!

政务   2024-10-18 17:53   青海  





Hello September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醉驾的危害

已经深入社会 深入人心

但有一种情况容易被人忽视

那就是“隔夜酒”

大多数人认为经过一夜的休息

睡醒了酒也醒了

酒醒开车自然没事

实则不然

“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

2024年10月18日上午8时45分许,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郊大队在建设路开展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在对一辆灰色小型越野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扎某某某散发着酒味,执勤民警多次询问,扎某某某都否认自己喝酒,见此情况,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面对检测结果,扎某某某一脸错愕:“我今天没有喝酒啊”。经了解,原来扎某某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至凌晨,第二天早上起床便开车上班,没想到被查出酒驾。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格尔木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喝酒后次日尽量不要开车,牢记“睡醒”不等于“酒醒”,谨防“隔夜醉”。第二天要驾车出行的,前一晚最好不要喝酒!饮酒后会导致驾驶人反应迟钝,驾车时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大幅下降,甚至行为失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心存侥幸,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供   稿:南郊大队

编   辑:马红彩
审   核:余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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