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什么让昔日同窗变成了“欠债老赖”?事情还得追溯至10年前。2014年7月韩某基于同学之间的信任,爽快地把10万块钱借给了赵某,并且同意随后再开具借条。一年后,赵某的妻子李某向韩某出具了一份证明,写着将一处房产钥匙交给韩某,若10天后未将欠款归还,该房可由韩某入住。面对赵某及其妻子李某的多次保证,韩某相信同学赵某资金周转完成后就可以归还自己的借款。就这样又过去一年,赵某和李某仍未还钱,韩某便要求赵某出具借条,约定赵某向韩某借款100000元,月息三千元整,每月10号支付。
虽然借条有了,但是钱还是没拿到。起初韩某还可以联系到赵某夫妻协商还款事项,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方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甚至失去了联系。屡次言而无信令韩某愤怒不已,遂将赵某和李某诉至邯山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和李某应偿还原告韩某本金及利息 144200元。判决已生效,赵某与李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万般无奈的韩某来到邯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展开财产查控,并对其名下工资卡进行冻结。赵某和李某都在外地并且多次联系未果,执行法官便展开多方定位与线索整合,发现李某最近购买了两张本人的火车票,分别是11月2日和11月3日从北京到邯郸的车次。得到该线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北京铁路公安局,请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并在邯郸站完成拘留决定。
被执行人购买的11月2日车次到站时间为下午四点多,为了确保拘捕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在这个周六一早就等候在邯郸火车站内,提前展开了部署安排。然而这列火车已到站很久,也未见到李某的身影。“今天未出现,明天我们继续来!”执行法官决定明天继续等待另一趟火车,终于在11月3日下午三点多,执行干警成功等到了出站的李某。
执行局接待室内,执行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逃避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李某写下了保证书,并主动归还了10776元欠款,承诺余下欠款从已冻结的工资卡里按月支付。该案就此了结。此次联合执行有效提升了执行威慑力,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行为,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邯山法院将不断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与社会各界的协同配合,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逃避空间,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难行,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