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复议为民“有温度”“有速度”“有力度”
文摘
2024-11-15 16:46
河北
2024年新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行政复议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临漳县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创新审理方式,以“三有工作法”拉近行政机关与群众距离,用实干推动复议工作稳步发展。满怀真诚“有温度”。2024年9月,张某前来申请行政复议,称被县城某道路电子摄像头拍到未系安全带罚款100元。本人表示确实系安全带,行政复议股当场受理。经查看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照片模糊,不能清楚的看出是否系安全带。为查明事实,复议股工作人员前去县交巡警大队指挥中心查看原图。经多次沟通协调,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由于申请人是乡镇教师,课程安排较紧,临漳县司法局安排专人下乡对张某进行了送达,同时为学校同学们送去了民法典等法律书籍,张某连连感谢。解决问题“有速度”。群众的事放在他们心头,也急在他们心上,不尽快解决,就会成为心头的“愁云”。临漳县司法局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积极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办结案件中,最短的用时仅2天,平均用时13.5天,比法定时限缩短一半以上。如此高的效率,得到群众和行政机关的一致好评。为民办事“有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及时将复议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交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促进精准监督。对典型和共性依法行政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并抄送给执法监督部门,共同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到位。2024年上半年,全县直接纠错案件15宗,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移交纪委、巡查部门线索3条,有力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