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市教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培训解读、学习贯彻市纪委监委等部门印发的《重庆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指导各区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准确把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新任务、新要求,对标对表梳理短板弱项,利用寒假窗口期补弱固强,力求新学期展现新面貌。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江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战略属性,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和红线,出台《监督办法》是顺应人民群众对“校园餐”的新要求新期盼,标本兼治推动解决“校园餐”管理顽瘴痼疾,促进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迈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轨道,确保学生在校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
《监督办法》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在监管体制、学校职责、膳食经费管理、食材采购管理、食堂管理、食品小卖部(超市)管理、营养健康管理、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既全面落实上位要求,又固化专项整治成果,做到明职责、立标准、强监督。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吃透政策要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工具书”“紧箍咒”。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学”字上下真功夫,因地制宜组织分层分类全覆盖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实操指导,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要在“用”字上下苦功夫,对照《监督办法》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做到全环节落实;要在“效”字上下实功夫,以深化专项整治为契机,贯彻《监督办法》为抓手,落实“三同三公开”为主线,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在市教委设主会场,各区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设分会场。会上,市教委体卫艺处、财务处就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区县教育部门分管负责人、驻区县教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教委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市教委体卫艺处
通讯员丨黄洪云
编辑|李艾妮
初审|张功
复审|程翔宇 尤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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