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丨重磅!住建部发布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新规!

百科   2025-01-06 13:1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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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建部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要求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

1.本清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专家论证等环节的严重缺陷判定;

2.第一条通用条款适用全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判定;

3.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查、专家论证等环节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其审核、审查和专家论证应不予通过;

4.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环节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住建部:现行危大工程文件分别为: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令第37号公布,第47号修正)

  • 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号)

  • 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施工安全实际,我部制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从源头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25日

住建部宣传海报如下(图文版本):

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1

2

官方解读和答疑

住建部:关于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分内容的答疑:

网友(湖南省 李××):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 第二十条中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第二十一条中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这里文中的“按照规定”是指哪个文件规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住建部: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条有关内容,在执行过程中可参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标准和文件。

2、《规定》第二十一条有关内容,在执行过程中可参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及《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有关内容在执行过程中,还需符合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地方标准及文件规定。



网友上海 吕××

目前很多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身安全管理力量不足,因项目紧急,短期内自身招聘不到合适的安全管理人员,那么会通过第三方安全机构借调人员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现场安全人员紧缺的问题,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规?

住建部: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六条规定,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其中,“安管人员”应当受聘于承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



网友(威海 秦××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建办质〔2018〕31号中。规定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其中的7.5是: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请问这个重量是单指结构本身还是包含了吊装的吊具和索具?

住建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规定中所称“重量”为单件起吊重量不包括施工过程使用的吊具、索具等工器具重量



网友(广东 冯××

您好,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有以下问题,希望帮忙解答,感谢!

(一)根据建办质〔2018〕31号文。

1、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属于危大工程,具体是指哪些形式?

2、具体案例咨询A:现有一建设工程(待实施),结构形式为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但是,其窗采用钢构件预制,整个钢窗(重约8t)再采用常规起重机械进行安装,最后浇筑混凝土(钢窗四周有栓钉与混凝土结构锚固),请问是否属于“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具体案例咨询B:现有一建设工程(待实施),结构形式为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但是,其大门防火门尺寸较大(4m*4m,重约1.5t),需采用常规起重机械辅助安装,请问是否属于“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在防火门外,还有一樘纯钢质门,用于保护防火门(4.5*4.5m,重约3t),亦需采用常规起重机械辅助安装,请问是否属于“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4、具体案例咨询C:现有一建设工程(待实施),结构形式为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其在外墙上设有一部钢爬梯(重约1t),需采用常规起重机械辅助安装,请问是否属于“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住建部:

一、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是指采用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进行的装配式建筑构件安装、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设备设施安装等工程。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有关规定,需采用常规起重机械辅助安装的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建筑管理,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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