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中下旬,中国政府网依次发布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西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具体如下:
国务院关于《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太原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太原是山西省省会,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华北先进制造业基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太原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太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4.3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2.0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74.4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35.42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9.94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协同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引领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带动山西中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促进汾河两岸城市功能均衡发展,强化市域城镇间的协调联动。推动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强太原东山、西山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采煤塌陷区的整治修复力度,把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推进能源革命、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统筹起来,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土地政策保障,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提升铁路枢纽、物流枢纽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水资源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整体保护“两山对峙、汾水中流”空间格局,严格地下文物埋藏区空间管控。重点加强对汾河两岸和历史城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再现“锦绣太原城”的盛景。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国务院
2024年12月15日
石家庄市:
国务院关于《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石家庄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石家庄是河北省省会,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华北商贸物流基地、华北先进制造业基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石家庄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14.4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8.8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33.3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269.5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3.41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与北京、天津、河北雄安新区的协同联动,加强石家庄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完善鹿泉、栾城、藁城、空港组团城市功能,统筹正定县保护和发展。筑牢太行山生态屏障,加强滹沱河等河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保护好岗南、黄壁庄水库等水源地,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需求,优化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布局。提升铁路枢纽、物流枢纽功能,强化航空港与陆路枢纽的功能衔接,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抗震减灾和洪涝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整体保护苍岩山等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加强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等红色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保护。加强对正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周边环境和滹沱河沿岸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严格地下文物埋藏区空间管控,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国务院
2024年12月15日
长沙市:
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湖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长沙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长沙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中部先进制造业基地、中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沙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长沙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6.0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4.0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83.8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08.6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40.35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度参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共同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加强长株潭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支持湖南湘江新区建成对外开放重要平台。保护好长株潭生态绿心和城镇组团间的生态廊道,整体提升湘江等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严格湘江及其洲岛的开发利用,筑牢大围山、凤凰山、莲花山等生态屏障。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加强物流枢纽、航空枢纽建设,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做好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预留,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融山、水、洲、城于一体的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整体保护岳麓山等自然保护地,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严格地下文物埋藏区空间管控。加强对城区特别是湘江两岸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塑造滨江山水城市特色风貌。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国务院
2024年12月16日
昆明市:
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昆明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昆明是云南省省会,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门户、西部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昆明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昆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2.8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2.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65.0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01.66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5.48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提高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其他城市的协调联动,引领滇中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强昆明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推进安宁片区、空港片区产城融合发展,有序推进云南滇中新区发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滇池、阳宗海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入湖河流和湖体水质,加强石漠化地区生态修复。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空间需求,优化旅游、商贸等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际航空枢纽,强化铁路枢纽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水资源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中国南方喀斯特(云南石林)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保护好以滇池为核心的自然山水格局。加强对滇池周边地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突出美丽春城和高原湖滨城市的特色风貌。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国务院
2024年12月16日
哈尔滨市:
国务院关于《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哈尔滨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哈尔滨是黑龙江省省会,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东北先进制造业基地、向北开放门户、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国际冰雪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哈尔滨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哈尔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74.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785.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701.8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222.9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75.62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东部沿海和京津冀地区的联系,加强哈尔滨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带动区域发展的增长极,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推动江北地区集约紧凑布局,提高市域城镇对村庄的辐射带动能力。系统保护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生态系统,提升松花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整体保护好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为黑土地保护营造稳定适宜的生态系统。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和冰雪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为培育经济新动能、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就业创业提供空间保障。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强化铁路枢纽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洪涝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整体保护太阳岛风景名胜区、亚布力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加强对城市特别是松花江两岸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突出北国江城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的特色风貌。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国务院
2024年12月22日
西宁市:
国务院关于《西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西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西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西宁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西宁是青海省省会,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青藏高原综合服务保障基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宁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西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5.8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1.6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75.3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50.5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6.21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强对青藏高原保护和发展的支撑,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建兰州—西宁城市群,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培育发展新增长极,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进一步推动南川、北川、东川片区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对县城的辐射带动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特色产业。筑牢达坂山、日月山、拉脊山生态屏障,加强湟水、北川河、南川河及其支流的水污染防治,保护好西堡生态森林公园。拓展高原特色农牧业生产空间,发展绿色有机农牧业,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循环经济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提升铁路枢纽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与城市沿河谷带状布局相适应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水资源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山体滑坡等地灾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严格管控河道空间,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对青海大通北川河源区等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整体保护“山川峡谷、五水汇流”的自然山水格局。加强对湟水、北川河、南川河两岸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塔尔寺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突出融山、水、城为一体的雪域高原城市特色风貌。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国务院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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