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消费热度持续走高
黑心商家也开始了“伺机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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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一
先涨价再打折
现如今双十一购物堪比数学考试,当你面对绕不开的“满减”“大促”“预售”,各种营销手段齐飞时,只有满脑子的冲冲冲,小心“尾款人”变成“韭菜人”,让你失钱又伤心啊!
套路二
评论区好评如潮
商家评论区满屏好评,视频红心点赞过万,当看到“人气”超高的商品难免心动,但是明明奔着上万销量和五星好评才下的单,打开包裹后却经常大失所望......
套路三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在日常生活中,商家经常通过“打折”来进行商品促销活动,在促销过程中,商家经常以“打折商品不退换”为由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先涨价再打折”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涉嫌价格欺诈。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商家退差价。同时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进行维权。
虚假交易和刷单炒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刷单造成店铺的销量情况、用户评价、商家信誉等形成虚假表象,容易误导消费者做出不公平的选择。
“促销商品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分清所购买的商品到底是打折商品还是处理商品。购物后一定要保存好购物票据凭证,并且可以要求商家在票据上或电子购物凭证备注栏上对商品进行补充说明,以便开展相应维权。
为有效维权,消费者在网购时应注意保存消费证据,如:下单凭证、聊天记录、商品宣传页面。发生纠纷后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商家或者平台所在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也可拨打12315进行维权。
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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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6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