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想建国立业的李白,忽然被判死刑,只因做了一件事!

历史   2024-08-11 23:04   山西  

757年,李白正在家里看书,忽然一群官兵闯入家中,为首的官兵说:“李白犯有谋逆大罪,论律当斩。”李白一听顿时大惊失色。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一心想建国立业的李白,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为啥被扣上了谋逆的大罪。
 
事情是这样的。
 
755年,安史之乱爆发,第二年,唐玄宗任命永王李璘为江陵郡大都督。
 

李璘在江陵招募数万勇士,不明就里的李白认为自己的一腔报国热忱终于有了施展之地,不但做了永王的幕僚,还借着永王东巡之际,满怀壮志,写了一首抒发自己建功立业的诗。
 
然而永王却在儿子襄城王李玚的鼓动下,拒绝肃宗诏命,妄图割据一方。最终永王和儿子都死于乱军之中,永王的所有谋士都在逃亡中被处死了。
 
作为曾经的幕僚,李白似乎难逃一死。
 
谋反罪自古以来都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只要官员涉及其中,必定会严刑拷打,刑讯逼供。
 
最后不管谋反是否属实,被告官员都会被杀头,动辄还株连家族上千、甚至上万人。


 

值得庆幸的是从唐太宗时期开始,唐朝的律法就相对人性化。
 
《唐律疏议》中规定,如果官员无意中卷入谋反案件,或者本人对谋反行为并不知情,就可以将杀头改为流放。

按照《唐律疏议》规定,李白写诗的时候对永王的叛乱并不知情,只是受其蒙骗,不是故意犯罪,李白因此被赦免了死罪,改为流放夜郎。

贞观初年,唐太宗因为没有调查清楚就判了大理寺丞张蕴古和一个精神病人死刑,为此,他非常后悔。

命长孙无忌和李勣重新修订了《唐律疏议》,其中规定,以后任何被判死刑的人,就算皇帝下的旨,也要核查五次才能斩首。

这条规定被写进《唐律疏议》中,后来一直延用下来,历朝历代圣明的君主对死刑的执行都很谨慎。
 

直到今天,这个法令仍然在使用,如果被判死刑,也要经过层层审核,才能执行。
 
《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刑事法典。“唐律”是条文,“疏议”是解释,条文和解释互相配合,让这部法典具有超前的法制思维。
 
可以说,正是在唐太宗开明的统治下,律法才能逐步成熟,达到封建时期的最高水平。
 
也正是在这样人性化的法律法令下,人民的生活有了更有力的保障,促进了贞观时期的盛世繁华。
 
然而到了明朝,“谋逆”罪却变成了当权者手中的一种政治手段,因为“谋逆罪”受到牵连的无辜之人,何止成千上百啊。
 

明英宗时期,被冠以谋逆罪的于谦,因为英宗和景帝自己的利益之争,被太监曹吉祥一句诬告,就做了刀下亡魂,最终株连三代,家族全灭。
 
谋逆与否,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国家的长治久安靠的也绝不仅仅是严苛的律法,而是人性化的律法。
 
据《新唐书》记载,在唐太宗的治理下,百姓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粮食丰盈,无需储备。人人安居乐业,国家怎能不更加稳固。
 
唐太宗时期,中国的国力和疆土都达到了世界顶峰。相比之下,大唐之所以能够站在世界之巅,不仅因为唐太宗、唐高宗时期开明的政治手腕,还因为大唐律法的相对宽容和人性化,可谓是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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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账房先生,现在是野生文史博主。阅读历史故事,建立对世界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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