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园2024-2025学年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机构征集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现行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并颁发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家保险公司仅限一家分支机构参与)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若为分支机构参与,须提供总公司开具给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为本项目提供紧急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保险人数:约计623人左右(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
2.保险费用:不高于8元/人。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服务机构于2024年9月4日14点00分将公司简介、相关材料、报价单(装入密封袋)到幼儿园二楼会议室参与现场报价比选。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9179211092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2024-2025学年
校方责任保险报价单
公司名称:
标题 | 内容 |
报价(小写) | 元/人 |
报价(大写) | 元/人 |
保险期间 | 自2024年09月01日十二时起,至2025年08月31日二十四时止 |
保障内容 | 按照《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2007版)》: 保障项目:校方责任(2007版),保险金额:¥14,000,000.00元,累计责任限额:¥14,000,000.00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8,000,000.00元,每人责任限额:¥820,000.00元。 按照《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金额: ¥2,000,000.00元,累计责任限额:¥2,000,000.00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600,000.00元,每人责任限额:¥150,000.00元 按照《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注册学生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注册学生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2,500,000.00元,累计责任限额:¥2,500,000.00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100,000.00元,每人责任限额:¥280,000.00元。 |
特别约定 | 1.保单主险责任限额: 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800万元; 每人责任限额82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医疗赔偿限额人民币75万元,每人精神损害赔偿限额人民币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人民币2万元。 2.附加被保险人雇员因公人身伤害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5万元。 3.学校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 每年累计赔偿限额25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10万元; 每人责任限额28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6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2万元。 4.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 5.附加无过失责任: 每年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万元; 每人责任限额15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2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3万元。 6.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2020-2023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 |
公司盖章:
法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