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法官是相互配合的关系,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与矛盾。只不过律师与法官所站的角度不同,律师是代表当事人是需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阐述案件的情况,争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则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庭审情况,举证情况答辩情况综合的作出判决,而不能够偏向任何一方。
律师与法官只有相互配合,才能够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庭审上法官一直在想听各种办法刁难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也应当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本身是不了解法律规定也不了解案件审理过程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是相信法官能够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
因此,在庭审上出现特殊的情况是律师也应当及时调整诉讼策略,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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