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诉讼技巧是为了避免一些问题影响案件结果,或者这些问题不利于当事人一方。但是,案件审理最基本的内容是查清案件基本事实,让法官从证据中了解案件的过程、客观事实是什么。
证据掌握在双方手里,如果双方都不提交,法官不会全面的知道案件事实是什么。如果部分证据掌握在第三方手中,有一方拒绝提供,法官再不想依职权主动调取,那么案件将非常被动。
如果法官依据现有证据作出判决,那么判决生效后,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拿出了一部分证据,那么案件结果又会出现不确定性。
因此,很多时候,法官并不喜欢诉讼技巧,更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真实的将案件基本事实展示出来。双方争议的法律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对于事实问题,总会有客观的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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