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代驾费贵?醉驾“代价”更高!

文摘   2024-10-29 17:43   湖北  

为了安全、省心

大部分驾驶人酒后会选择代驾服务

解决“后顾之忧”

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

不愿找代驾选择“以身试法”

结果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10月24日,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违法查处专项行动。凌晨0时许,王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经过检查点,民警在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散发着浓浓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王某一直在西藏打工,近期刚返回襄阳。当晚他与朋友在一起聚餐,席间喝了两瓶啤酒和一些白酒,散席后王某原本打算找个代驾,转念又想在西藏生活时代驾费用很贵,凭借“生活经验”,王某觉得这个时间段被警察查获的可能性很小,于是心存侥幸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王某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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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代价 


机动车驾驶人酒(醉)驾,易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不仅给驾驶员本人及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同时也扰乱交通秩序,给他人和社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驾驶人必须将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

拒绝酒驾,切莫侥幸

敬畏生命,敬畏法则


来源:人民广场警务平台

编辑:刘诗怡

审核: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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