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新车
本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可这位司机
酒后开着刚落户的车
被民警查获
11月14日,襄州交警大队在襄州区交通路与钻石大道路段开展集中查处酒醉驾行动。23时12分,邹某驾车行驶至交通路与钻石大道交叉路口时,将车靠边停下。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对邹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核查邹某身份信息时发现,2020年8月14日,邹某在卧龙路与交通路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襄州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
邹某此次行为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刚购买的车辆邹某也无法再继续驾驶。
来源:襄州交警大队
编辑:刘诗怡
审核: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