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2023年3月份,那时我在市民之家企业窗口工作,她找我办过业务。”陈元香回忆。
2014年,陈女士和朋友合伙注册了一家公司,双方各占50%股份。但天有不测风云,2021年该公司股东兼法人去世,企业经营难以为继。
屋漏偏逢连夜雨,没多久,陈女士的儿子还被查出患有自闭症,治疗又花去了一笔不小的费用,生活一下陷入困境。考虑到陈女士的实际困难,社区决定按政策为她们母子申请救助。但经过大数据核查,发现陈女士名下注册有一家公司,不符合申请救助的条件。
要想帮助母女俩,就需要申请救助;但要想申请救助,就必须注销公司,这就形成了难以解决的“死循环”。
在接到陈女士的求助后,陈元香帮其在国家公示系统办理了注销公告,并提醒她联系另一股东继承人,先公证,继承人拿到公证书后再来办理注销手续。
2024年8月中旬,陈女士带着10多岁的儿子,满脸憔悴地来到了区政务服务大厅,再一次遇到了陈元香。经沟通,陈元香得知,另一股东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不愿意配合,事情陷入了僵局。
得知情况后,陈元香利用午休时间,帮陈女士一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想办法找到另一股东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来配合办理。然而,希望再一次落空,第二顺位继承人也不愿配合,事情再次进入了死胡同。
为此,陈元香向律师咨询,为陈女士申请法律援助。经过司法程序,法院最终以“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为根据,认定陈女士注册的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解散条件,应当予以解散。
“感谢你这一年多来给我提供的无私帮助!”电话中,陈女士激动地告诉陈元香这个好消息,“公司顺利注销,搬开了压在我心头的大石头。更开心的是,儿子病情好转后,也顺利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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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江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