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汪某套取村级工程项目公款用于账外开支与使用其中的部分资金支付宴请费用,是基于不同的违纪故意实施的两个独立行为,应当单独认定,合并处理……”日前,武汉市新洲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街镇承办案件开展集体审议。
新洲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案件办理“精品意识”,锚定打造“铁案工程”,聚焦案件查办的难点堵点、重要环节、薄弱区域,严把关口,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案件审理“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建立案件“全生命周期质检”工作机制,严格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在案件移送审理前,由承办部门对照《自办案件质量自查表》《常见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形成案件质量自查问题清单并逐一整改。移送审理后,案件审理室对案件全面审核把关,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完善、定性准确、程序规范。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清单式反馈并指导案件承办部门整改问题223个。
街镇办案力量薄弱、专业经验积累少,是基层案件质量提升的薄弱区域。该区纪委监委坚持“督帮一体”,制定街镇案件质效评查年度计划,组建3个评查小组,分片区对各街镇纪(工)委自办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和定期抽查,检查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面对面反馈、手把手指导、点对点整改,并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针对性提高街镇案件办理能力和案件质量。
“我们将持续优化‘案管全程监督、审理提前介入’等工作流程,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程序手续关,推动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