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县公安部门,根据摸排线索和群众举报,发现位于龙田镇派出所附近220国道五菱牌小型客车(非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龙城街道梨园路附近民房存放有大量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15kg实瓶28个、5kg实瓶2个、15kg空瓶23个。执法人员马上依法对这些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登记封存,迅速就近转移至有资质的燃气经营公司存放,并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下来,县城管执法部门将贯彻落实城镇燃气安全要求,联合公安、交通及镇街综合执法部门齐抓共管,防控并举,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运输、充装、销售“黑气”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监管作用,全面提升龙门县城镇燃气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