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三)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5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5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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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本次招聘均为高中学段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3.所有证书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5年12月31日前)。
4.招聘对象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报名开始第一日已满18周岁且未满36周岁,具体计算到日),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年龄到40周岁。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秀屿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http://www.ptxy.gov.cn/ztzl/jyzl/)等有关网站上发布。
招聘单位将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从业禁止、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本人持身份证现场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一)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5年服务年限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由秀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秀屿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秀屿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