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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导点的含义和要求:疏导点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包括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和街道办事处等。这些部门在疏导点的设置监管和管理中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以确保疏导点的规范运营和市容环境的维护。
1、城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疏导点的设置,确保疏导点的设置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管理要求。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疏导点内的生产经营行为,包括食品安全和经营秩序等。依法对疏导点内的食品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3、街道办事处:负责疏导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疏导点的选址、经营区域划分、经营时间的确定、以及环境卫生责任的落实,规范商贩的经营行为。
通过这些部门的协同工作,才可以确保疏导点既能满足民生需求,又符合城市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从而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市民的满意度。
按照《泰州市城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划定食品等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正规疏导点的创办,是由辖区办事处报上级部门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由政府投资建设的。
具体是:搭建好简易的栅顶,浇筑好台面、地面、过道,接通水电设施和污水处理,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场内卫生措施,落实好责任人和协管员、保洁员。日常工作由辖区办事处(社区)牵头负责,城管和市场监督协管。对固定的经营者进行逐一造册登记、对流动摊贩按区域划分,该办理证照的还需办照。摊贩们在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经营活动,每天歇业后进行卫生打扫、消毒工作。
只有具备以上的条件,才可称之为“疏导点”。
2022年5月,兴化市人民政府原市长殷俊在督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强调:“疏导点要明确管理主体,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并安排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反观这个马路市场,属典型的三无市场。它是由原在新阳疏导点和西门桥周边经营的几个贩子自组而成,并由其中的贩子牵头负责。一开始,占地面积只有约二百多方米左右,摊贩也只有极少数人。因该地段交通便捷、人口密集,摊贩们的生意越做越好。为了广开财路、招纳其他商贩,他们又将经营位置向东部和北部扩展,占用的地段面积也从原来的小几百平方米,一下子增加到上千平方米。摊贩也从原来的10多人扩增到现在的上百人,整个河岸边全是摊贩,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好一派繁华景象。经营品种也从原来只有的肉类、水产、蔬菜,增加到牛肉、鱼丸、豆制品、冻制品、家禽、水果、南北干货、日用杂品、服装鞋帽等行业,真是品种齐全,应有尽有。但繁荣的背后,确是更大的安全隐患。
1、该马路市场既无当地社区向上级政府开业的书面申请,也无任何一级政府的批文,更无疏导点的名称。无政府的资金投入、无任何批准手续、无任何单位参予共管,这是政府划定的疏导点?
2、自这个马路市场形成以来,辖区办事处和社区从未过问、更未参予日常的管理(昭阳街道办事处前年已否认参予管理),城管和市场监督也从未跟进服务、指导、监督过任何工作,任凭几个贩子在自主经营和收费。一旦发生食品中毒和场内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3、除了北边已有一个只距664米的老农公车站疏导点,东边有一个只距1200米的城西农贸市场;西边有一个只距1300米的兴农汇市场;南边还有一个只距952米的五里亭农贸市场(详见测量图)。
在四周已有农贸市场和疏导点方便群众买菜的前提下,是否再允许一个三无市场的存在?而且是非法占用公共资源,并存在诸多安全的隐患。兴化市城管局所说的该马路市场与其他市场位置相距1500米以上,数据又是如何测量出来的?
4、这个三无市场的摊贩们搭建的本是彩刚瓦,为固定建筑物,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怎么到了城管人员的眼中就变成简易的遮阳棚了?城管人员是在包庇,还是眼睛有问题?摊贩们自动拆除违章建筑的承诺书上交于哪个部门存档?又是什么时候写的?谁写的?
5、上午九时(含冬季),摊贩们的经营活动真的就结束了吗?
6、这些年来,几个贩子收取的上百万的费用又是如何处置的?
兴化市城管局本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主力军,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应该是学法、知法、守法、并认真执法,为我市的文明城市的创建做好本职工作。绝不能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更不可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权利是人民所给,一定要慎用之,切勿枉法、触法。
总之,兴化市城管局以前从未认定,现在也单方面无权、无资格认定文林北路东侧的三无马路市场为政府划定的疏导点,一切以兴化市人民政府的批复为准。
发布∶兴化三水园论坛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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