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治病强身相结合,改进党员管理机制,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这是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要求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祛除病灶、健康肌体,实现党的队伍先进纯洁,永葆生机活力。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坚持治病强身相结合,体现的就是这一方针。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有了问题就要及时纠治。同时,治病的过程,也是对其他党员干部的警示和教育,起到“吃他人堑、强自己体”的效果,提高党员干部整体免疫力,促进党员干部整体过硬。
治病和强身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加强党的建设,纯洁政治生态,治病是保证,强身是目的。如果只讲治病,忽视强身,看似把病治好了,却留下了很多“后遗症”,也不利于党的肌体健康。只有瞄准强身这一目标,把准脉、开好方,精准发力、科学施治,才能防止党员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因此,把治病和强身结合起来,不仅是对党员干部自身负责,也是对党的事业兴旺发达负责。
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同理,正风肃纪反腐也不仅仅是为了治病,更是为了救人强身,确保党的队伍充满活力、生机无限。要做到标本兼治,一方面治病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另一方面要以健康身体、纯洁队伍为目的,切实使治病和强身紧密结合。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在腐败泥坑中越陷越深,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其身上出现的一些违纪违法的小错,党组织提醒不够,批评教育不力,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开一面,法外开恩,早晚要出问题。所以,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事实证明,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更是治已病、治未病,强体魄、壮筋骨的需要。
坚持治病强身相结合,贵在强化监督。监督好,大有益;厌约束,蕴祸患。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果刚开始发生问题就有人及时拉一把、大喝一声,他们就不至于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监督不力,好人主义盛行,不及时提醒治病,最终是害了同志。这就要求党组织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督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养成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从而及时发现病灶、消除病症,强壮身体、干净干事。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