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来到马振抚镇某村,在村委大院公开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不少村民前来旁听。
原告诉称,被告曲某雇佣谢某砍伐原告门前的树木,在伐木过程中,自己被砍倒的树木砸伤,经诊断为左侧股骨、肱骨骨折,并鉴定为十级伤残。现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二被告对原告的陈述不认可,争议较大。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周启印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依法有序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并从邻里乡情角度切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向双方释法明理。因双方矛盾较深,法庭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周启印法官向现场村民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并针对农村常见的婚姻家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进一步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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