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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排污许可证?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如何申领?企业如何落实排污许可证里的管理要求?“宁夏生态环境”新媒体开设【排污许可微课堂】栏目,陆续推出排污许可相关知识和典型案例,欢迎大家关注!
本期向大家介绍排污单位应怎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许可证申领信息。
排污许可证申领填报指南
十三
工业噪声排放信息表
本部分填报内容包括产噪环节、执行标准、工业噪声排放许可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要求和其他信息等5个部分,详见图1。
▲图1 工业噪声排放信息表
▲图2 产噪环节信息表
1.产噪单元编号按照“CZxxxx”进行编号,如“CZ0001”依此编号。
2.产噪单元名称可按照生产线、生产单元或厂房等填报,无需逐个填报产噪生产设施。
3.填报主要产噪设施时,系统中已有的产噪生产设施可直接点选。系统没有的设施可在“其他”选项中自行编辑设施名称、数量和单位等相关信息。
4.填报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时,系统中已有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可直接选用,系统中没有的设施可以选取“其他”自行编辑。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上方填报的产噪设施对应。
5.若排污单位涉及多个产噪单元,需要多次点击“添加”按钮逐个进行填报。
(二)执行标准
点击右上角“添加”按钮,填报执行标准的相关信息,见图3、图4。
▲图3 执行标准信息表①
▲图4 执行标准信息表②
(三)工业噪声管控要求
点击右上角“添加”按钮,填报工业噪声排放许可管理要求的相关信息,见图5、图6。
▲图5 工业噪声管控要求信息表①
▲图6 工业噪声管控要求信息表②
1.厂界噪声点位名称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点位名称。一般可按照东、南、西、北常规的厂界划分确定,也可以结合排污单位日常习惯进行编辑。
2.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应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填报。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确定厂界外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和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确定厂界外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后,自动生成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
(四)自行监测要求
▲图7 自行监测要求信息表①
▲图9 工业噪声最低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工业工业噪声的其他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工业噪声管控要求,见图10。
▲图10 其他信息表
来源:宁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