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获评全省首个县级示范单位

文摘   2024-11-10 10:03   青海  
11月5日,西宁市湟源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通过验收并正式授牌,成为全省首家县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湟源县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湟水上游生态强县”目标,紧扣“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执法信息化”总体要求,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执法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法制审核,让执法更公正、规范、高效、透明。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理论培训、现场教学、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手段,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推动污染防治从“人防”到“技防”。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王国辉
|责编:颜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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