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某与汤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汤某因急需用钱,多次从万某某处借款共计25000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款期满后,万某某多次向汤某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汤某只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遂万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汤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按照凤阳法院“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执行110”干警主动联系汤某让其来院履行义务,但汤某始终置若罔闻。次日,“执行110”干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前往汤某的住处将正在家中睡觉的汤某拘传。
在法院,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析理,再次严肃告知其应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时履行义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拘留、罚款等法律后果,汤某表示立即偿还拖欠万某某的欠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