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卡、银行卡,大家熟悉吗?
想必很多人都会回答:
那不是天天都要用到的嘛!
然而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禁不止
“两卡”逐渐成为诈骗分子
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
部分群众由于社会阅历较浅、法治观念薄弱
容易被诈骗分子拉拢、利诱
进而沦为犯罪的“工具人”和“帮凶”
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充分利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涉诈“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犯罪持续开展集群打击,重点瞄准本地“卡农”“卡头”“卡商”及关联的犯罪生态链条进行全力攻坚,累计打掉犯罪团伙1795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7万余人,有力斩断涉诈“两卡”犯罪产业链,铲除黑灰产滋生土壤。
*隐身的“盗贼” 翟桂溪作(新华社发)
近日
广东省公安厅公布5起典型案例
省市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利用商户码跑分洗钱犯罪专案集群收网行动
2024年以来,省公安厅组织佛山、中山、肇庆、云浮等地公安机关,对出租、出借通联工具、商户结算卡进行跑分洗钱的涉诈资金关键链条线索进行研判攻坚,深挖出一批利用机构商户码进行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经侦查,该系列团伙首先引导受害人扫描商户二维码将被骗资金转入商户,再通过商户结算卡结算涉诈资金后直接取现或以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转移涉案资金。
2024年5月至7月,省公安厅组织上述地市公安机关先后发起“铲诈19号”“铲诈25号”集群战役统一收网行动,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28人,成功斩断该涉诈资金链。
广州公安机关开展涉“两卡”黑灰产业链专项打击行动
2024年3月,省公安厅组织广州市公安机关发起涉“两卡”黑灰产业犯罪链条专项打击行动,大力深挖“卡头”“卡商”“卡贩”和幕后组织者。
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62人、其他处理249人。其中,抓获“卡农”773人,拓展打击“卡头”“卡商”和“两卡”犯罪衍生的黑灰产人员338人,缴获作案电话卡、银行卡、手机和电脑等一大批。
佛山公安机关对涉诈洗钱团伙发起统一打击行动
2024年1月,佛山市公安机关通过对省厅下发线索进行深度研判,挖掘出一涉诈洗钱团伙。该团伙组织境内犯罪嫌疑人成立洗钱“车队”,通过控制他人转账、取款等方式为境外诈骗团伙洗钱。
2024年3月,省公安厅组织佛山市公安机关发起“铲诈6号”集群战役,对该团伙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0人,其中卡头41人、车手19人,实现了对该涉诈“两卡”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肇庆公安机关对本地跑分洗钱团伙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2024年4月,省公安厅组织肇庆市公安机关开展攻坚研判,发现一利用“XX宝小荷包”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资金转移通道的本地跑分洗钱团伙。该团伙首先通过收购个人名下的“XX宝小荷包”来收取电诈受害事主资金,再通过支付宝转账将涉案资金转移到诈骗团伙账户。
为严厉打击该犯罪团伙,省公安厅迅速组织肇庆市公安机关发起“铲诈8号”集群战役,对该团伙开展统一收网,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5人,强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中山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涉POS机跑分洗钱专案集群收网行动
2024年以来,省公安厅组织中山市公安机关对涉诈资金线索开展研判攻坚,挖掘出一注册POS机用于跑分洗钱的团伙。该团伙“组织者”指引“商户”通过登记工商信息,在多家银行、第三方注册开通POS机和结算卡,每日通过结算卡将涉诈资金转到“组织者”提供的银行卡,再由“组织者”进行资金转移。
2024年4月,省公安厅组织中山市公安机关发起“铲诈7号”集群战役集中收网行动,对此类利用POS机跑分洗钱犯罪产业链条开展统一收网打击,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6人,彻底铲断该洗钱通道。
“两卡”、“两卡”犯罪是什么?
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犯罪分子为何收购“两卡”?
在电诈链条中,诈骗分子为确保自身和赃款的安全,需要把诈骗得来的钱“洗白”才能转入自己的账户,这个过程被称为“跑分”,大量租借或购买来的银行卡,就是“洗白”的工具。
电话卡可被用来拨打诈骗电话或群发诈骗短信,身在境外的犯罪分子还会利用GOIP设备,远程操控境内手机拨出诈骗电话,这种电话一般不会被标记为境外电话,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诈骗分子为了行骗并逃避监管,有大量账号需求,这些租来或买来的账号,可能被冒用身份向亲友骗钱,可能被用来发布违规广告、垃圾营销,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还会被用来洗钱。
“两卡”犯罪新型诈骗套路有哪些?
帮助他人发送不明短信或链接,拨打不明电话或提供、出借手机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以贷款、办理信用卡的名义向贷款方或他人提供手机卡、金融账户(包括个人银行账户和对公银行账户)刷流水或帮他人转账取现,涉嫌违法犯罪。
在线下可以购买鲜花、手机、黄金等物品的店铺,让老板提供银行卡号,进行大额买卖的,要提高警惕谨防帮助犯罪分子“洗钱”。
参与“两卡”犯罪会受到什么惩罚?
对违法出售、出租、出借自己银行卡,协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新开立账户。
对违法出售、出租、出借自己手机卡,协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名下所有手机号码、固话号码、无线上网卡和物联网卡等通信业务一律先行全部关停,被关停后未经许可不得恢复,5年内不得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
如何预防“两卡犯罪”?
1. 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2. 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3. 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4. 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5. 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6. 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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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锦华
校对:莫琳、方正
来源:综合自广东刑警、平安哈尔滨、广州反诈服务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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