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威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杨某(男,28岁,双河乡人)在抖音上发布其本人手持枪支、管制刀具的照片并配有欲报复他人的图文视频。
随即,网安大队立即联合双河派出所开展核查处置,将杨某传唤至双河派出所调查。经调查,杨某发布的视频图片枪支为展馆陈列模型,杨某为博取眼球,在互联网传播网络暴力、并且有扬言报复他人等言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通过民警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自己发布的视频。
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而应成为责任之地、价值高地。当前,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遍运用,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当言论、不实信息及谣言信息的案例时有发生,本案中的杨某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扬言伤害他人,属于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以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处理。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更不得为了一己私愤发布扰乱公共秩序的不当言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务必做到依法上网、理性上网、文明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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