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幸福家丨强制报告制度,为爱起航 护“未”成长

民生   2024-10-24 20:30   吉林  

强制报告制度

为爱起航 护“未”成长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提升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知识,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即日起,市妇联将以“延吉妇联”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宣传阵地,宣传妇女儿童权益相关内容,用“她力量”撑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半边天”。


你了解强制报告制度吗?


当你发现她或(他)遭受

或疑似遭受侵害

请不要做一个事不关己的冷眼旁观者

请你多看几眼

多问几句

及时报告

让我们一起来编织一张

牢不可破的安全网

让那些蠢蠢欲动的“黑暗”被驱散

守护孩子光明的未来!

 

那么强制报告制度到底是什么?

面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谁来报?何时报?怎么报?

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谁负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

1. 社区、居(村)委会;

2. 学校或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车服务提供者;

3. 医疗机构、体检中心;

4. 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社工组织;

5. 旅店、宾馆等服务行业。

 

需要报告的情形?

发现未成年人存在(疑似存在)遭受严重侵害身心健康的情形或面临不法侵害危险。

身体损伤

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被麻醉等情形(如身上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等);

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如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

性侵害

生殖器官、隐私部位非正常损伤;

不满14周岁女性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怀孕、流产;

14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

监护异常

被遗弃、长期无人照料;

来历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

被组织乞讨。

其他 


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不仅仅是一项政策,更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为爱起航,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让更多的光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情暖半边天

法润幸福家



图文:张锦花

视频: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林千煜

编审: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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