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男子“扫黄抓嫖”,结果……

汽车   2024-09-26 11:11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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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嫖娼后

被在门口蹲守的“警察”

逮个正着

做贼心虚的男子

提出给“警察”好处费一万元

“警察”居然同意了!

这是什么操作?

Part.01
被假警察诈骗一万元

近日,男子小吴(化名)路过某街道时,见一女子在街边向其打招呼,一时鬼迷心窍,便走了进去……

事后,小吴从楼道出来,被出示“警官证”的陈某拦住,并以男子涉嫌嫖娼要带回派出所处理为由,对其进行恐吓。

小吴被吓得六神无主,向陈某央求可否私了?陈某表示,如果拿出1万元,他打点一下就能解决。之后,男子便从银行取了1万元现金交给陈某,才算“逃过一劫”。

回到家后,小吴觉得事有蹊跷,越想越不对劲,随即报警。

Part.02
警方出击抓获嫌疑人
联洪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动精干警力展开调查。面对全程戴口罩的嫌疑人,民警利用仅有的图像信息开展全面搜查,通过大量的调查工作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和其落脚点,最终在其住处将犯罪嫌疑人陈某一举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Part.03
民警普法
冒充人民警察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01
罚款  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02
判        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03
非法制造、贩卖警用装备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ND

来源:萍安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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