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电瓶为何“不翼而飞”

政务   2024-09-24 18:31   宁夏  

近期,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件,抓获四名偷盗电动车电瓶的嫌疑人,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帮助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元。

通过民警赵保仓不懈努力,成功将四名盗窃嫌疑人抓捕

据了解,9月9日中午,金贵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张女士报警,称其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单元楼门口,回家拿个充电器的功夫,车内刚换的四块价值800余元的新电瓶就“不翼而飞”了,请民警帮忙找回。接警之初,通过现场勘验,民警发现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可用线索,监控中显示有四名嫌疑人分工合作共同实施盗窃,但是人像非常模糊,只能看清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难以确定嫌疑人的身份,这让民警犯了难。

为了尽快破案,民警赵保仓放弃休息时间,将人员分为两组对周边商铺及居民开展走访调查。经过12个小时的连续奋战,赵保仓所带领的组员在一家商店中得到了关键线索,其中一名嫌疑人曾在该商店消费过。民警通过商店老板描述嫌疑人的外貌特征,结合大数据分析,很快确定了其中一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迅速上门进行核查并将其带回所里进一步讯问。根据该名嫌疑人提供的信息,民警顺藤摸瓜,很快找到并抓获了另外三名嫌疑人,一起困扰附近居民多日的盗窃案成功告破。

民警赵保仓、辅警孙玉蛟对其中一名嫌疑人进行讯问

经讯问得知,9月9日上午,嫌疑人杨某、朱某、马某、保某相约在金贵镇某广场闲逛,期间因为没有钱花了,其中一人提议去偷电动车电瓶卖了换钱,四人一拍即合,商议共同作案。四人在金贵镇某小区寻找作案目标时,看中一辆电动车,发现四下无人,两人放哨、两人实施盗窃。得手后,四人将盗来的四块电瓶拿到街上卖了150元钱,每人分了几十块钱,并很快把钱花光了。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民警这么快就找到了他们。在接受讯问期间,四人均表示非常后悔,不该一时糊涂去盗窃,但为时已晚。民警依法对四名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他们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800余元。

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紧盯民生小案,持续加大对侵财类案件打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供稿 | 浦永菊
编辑 | 李   捷

审核 | 张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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