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五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中查处一名无证驾驶的男性驾驶员。面对民警质询,该男子辩称“科目考试都过了,以为已经可以开车上路”,然而,男子并未取得正式驾驶证,仍被依法认定为无证驾驶。
11月14日下午4时许,三分局十五大队民警在S80古宜高速古蔺收费站开展站口勤务。此时,一辆小型轿车在收费站前突然减速,在车道内犹豫不前。执勤民警察觉异常,立即上前拦截并例行检查。民警要求驾车男子出示驾驶证,男子东翻西找却无法出示。经民警核查系统确认,该驾驶员未取得有效驾驶证。
面对民警的质询,男子辩称:“我是在河北考的驾照,科目考试都过了,以为已经可以开车上路。”对此,民警向其宣讲了法律规定,明确告知:驾驶机动车上路,需依法取得纸质驾驶证或能在“交管12123”平台上查询到电子驾驶证信息。否则,即便考试合格,仍属无证驾驶。
男子被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最终,民警依法对男子处以三日的行政拘留,并于11月25日将其送至古蔺县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
四川高速交警特别提醒,科目考试过了不代表驾驶证到手,更不意味着拥有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确保取得有效驾驶证,无论纸质版还是电子版都应合法有效。在未取得正式驾驶证前擅自驾驶机动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更严重威胁道路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