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他当了8年县委书记,不顾县财政紧张,刻意打造4条检查调研“经典路线”

文摘   2024-11-30 09:02   湖南  

11月28日,湖南通报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其中有怀化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印宇鹰在乡村振兴中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

通报称,2013年至2021年,印宇鹰任通道县委书记期间,为树形象搞政绩,无视群众利益搞“一刀切”,强制拆除群众附属建筑和生活菜园,不顾县财政紧张等实际情况,“垒大户”“堆盆景”,刻意打造4条检查调研“经典路线”,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印宇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印宇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印宇鹰(资料图)

今年4月14日消息,印宇鹰被查;8月30日消息,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印宇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捞取政治资本,急功近利,自行其是,刻意打造检查调研路线,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并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谋求政治升迁,跑官买官;为官不廉,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并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任性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图享乐,玩物丧志,长期沉迷网络游戏,追求低级趣味;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职务晋升,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

印宇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印宇鹰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怀化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公开简历,印宇鹰生于1970年11月,长期在怀化市工作,历任怀化市鹤城区区长、通道县委书记,怀化市委常委、通道县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

2021年,印宇鹰任怀化市政协党组副书记,2022年1月任怀化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湖南通报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三湘风纪
2024年11月28日 10:56


  为大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8起集中整治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怀化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印宇鹰在乡村振兴中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2013年至2021年,印宇鹰任通道县委书记期间,为树形象搞政绩,无视群众利益搞“一刀切”,强制拆除群众附属建筑和生活菜园,不顾县财政紧张等实际情况,“垒大户”“堆盆景”,刻意打造4条检查调研“经典路线”,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印宇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印宇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江华县民族中医院原院长蒋新平收取药品回扣增加群众就医负担等问题。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蒋新平利用担任江华县民族中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中药采购计划、分配和使用等方面对相关经销企业“重点关照”,自己从中收取回扣、提成、好处费,同时通过提高相关药品价格等方式将“回扣成本”转嫁给就医群众。蒋新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蒋新平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旷鸣芳索贿受贿、违规收费等问题。2019年至2024年2月,旷鸣芳利用担任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干预辖区内的渣土转运业务,索要或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感谢费”“分红款”“借款”等共计33.16万元。2022年8月至2023年11月,旷鸣芳以县“渣土办”工作人员加班辛苦为由,向渣土运输企业违规收取费用4.228万元。旷鸣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旷鸣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4

  津市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救助局局长郑家春违规套取困难群众救助类专项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郑家春利用津市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救助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安排街道民政办采取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方式,违规套取低保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城市低保一次性物价补贴等救助类专项资金共计66.18万元,其中郑家春个人占有20.2万元。郑家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郑家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宁乡市巷子口镇扶峰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林违规举债、挪用群众筹资款等问题。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王林担任扶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村集体经济已负债且无资金来源的情况下,盲目实施各种村级项目,新增村级债务354.6万元。2021年至2022年,扶峰村建设村组入户公路,王林收到群众公路建设筹资款后未纳入村账管理,并将其中12.3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王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王林被开除党籍,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花垣县双龙镇鼓戎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远飞侵占村集体资金、骗取帮扶项目资金等问题。
2020年至2022年,石远飞利用担任鼓戎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猪肉销售收入、村民土地流转费等资金14万余元。2019年至2023年,石远飞利用协助政府有关单位实施、监管鼓戎湖村生猪养殖、茶叶基地建设、水产养殖、古村落修缮等多个帮扶项目建设的职务便利,以虚报骗取等手段非法侵占项目资金57万余元。2024年7月,石远飞被开除党籍,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

  沅陵县清浪乡自然资源所原负责人陈潜在代发不动产登记证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工本费问题。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陈潜在负责代发清浪乡农户不动产登记证的工作中,擅自决定以工本费名义,按每户农户20元的标准收取代发工作经费,共计向2344户农户收取工本费4.69万元。2024年10月,陈潜受到政务撤职处分,按普通工确定其工资待遇,违规收取的费用被返还相关农户。

8

湘潭县排头乡华宇村党总支委员谢莎擅自篡改种粮大户稻谷种植面积冒领补贴资金问题。2023年12月,谢莎利用其经手录入2023年度种粮大户稻谷补贴资金明细的便利,故意对华宇村多名种粮大户的稻谷种植面积进行篡改,少录种粮面积118.14亩,并将少录的稻谷补贴面积转录至自己亲属名下,由亲属冒领种粮大户稻谷补贴资金5788.86元。2024年6月,谢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冒领的资金被返还给相关种粮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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