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和工作安排;
6.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招聘公告将在连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连城公安”媒体发布。
2.报名地点:连城县公安局五楼520室政工室(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南路92号),联系电话:0597-891508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先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连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政审表》(详见公告附表),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4)填写完整的《连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政审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同时体能测试须合格。
1.笔试(满分100分,占50%)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微信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岗位02岗需加考办公软件应用和公文写作内容,占笔试成绩30%)。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郑重提醒广大报名者切勿轻信他人提供教材或培训等,谨防上当受骗)。
2.面试(满分100分,占5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短信或电话、微信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及面谈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达标制,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1)体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短信或电话、微信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内容: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体能测试须合格(参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知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并按时参加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考察政审
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情况、个人信用记录等,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近亲属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公安局一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后可予以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现有相应岗位辅警工资待遇标准。
(二)正式聘用的辅警人员按国家规定享有相应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复检、考察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二)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期间,应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
(三)招聘工作由连城县公安局政工室牵头组织实施。
请下载报名表并正反面打印
连城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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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城公安
编辑/BLX_ 审核/燕子 终审/枯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