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不知悔改!二次酒驾,侥幸之后必是严惩!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管部门查处的驾驶员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案例曝光
2024年9月8日23时10分许,黄某驾驶闽F1***H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连城县莲中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在调查中发现,驾驶人黄某2024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没想到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
民警依法对其再次酒后驾驶、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未年检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扣留机动车、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24年11月12日20时37分许,李某驾驶闽FH***5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连城县中医院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在2014年2月曾因酒驾被查处,属于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其再次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扣留机动车、行政拘留的处罚。
什么是二次酒驾?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来源/连城交警微发布
编辑/BLX_ 审核/燕子 终审/枯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