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路段,这2人2次酒驾被查处……

民生   2024-11-16 12:28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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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不知悔改!二次酒驾,侥幸之后必是严惩!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管部门查处的驾驶员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4年9月8日23时10分许,黄某驾驶闽F1***H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连城县莲中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在调查中发现,驾驶人黄某2024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没想到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

 民警依法对再次酒后驾驶、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未年检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扣留机动车、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1月12日20时37分许,李某驾驶闽FH***5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连城县中医院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在2014年2月曾因酒驾被查处,属于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其再次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扣留机动车、行政拘留的处罚。

什么是二次酒驾?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涉嫌危险驾驶的,法院在判处时也会从重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来源/连城交警微发布

编辑/BLX_ 审核/燕子 终审/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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